热!热!热!
从出梅以来,宁波连续遭受高温天气。上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更是持续多日,个别时段地面温度甚至接近50摄氏度!
流火七月,热浪滚滚。
面对燥热的空气、持续的高温,宁波正在以怎样的应对措施,为坚守一线的劳动者送上一份贴心的关怀呢?
关键词
高温补贴
今年入夏以来,有一件事让来自安徽的贾师傅非常开心!
“我拿到了高温补贴!以前在其他地方的不少工地上呆过,都没听过这一说法。没想到今年第一年来宁波做工,就领到了高温补贴,这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贾师傅一边说一边算着,“从6月到9月,每月200元,一共800元呢!”
“这笔钱虽然算不上多,但把宁波市政府的关怀送到了我们这些高温工作者的心坎上。”贾师傅还说,和他一起来宁波打工的几个老乡,这两天也都拿到了高温补贴。
与贾师傅相比,在宁波做环卫工的商师傅早就熟悉了这一贴心的关怀!“我在这边做环卫工5年了,每年都可以按时领到高温补贴。而且每次政策调整过后,我们的高温补贴也会跟着涨。”
“发放高温补贴,最根本的是为了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市劳动局劳动工资处工作人员介绍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贴心的关怀在阿拉宁波经历了很多次的调整。
以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为例,当时的发放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2元,发放时间为3个月。
进入新千年,调整的幅度和频率也不断增加。如2001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6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5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到2004年,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调整到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2007年发放标准又进一步提高。
前不久,浙江省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里规定:今年6月开始到9月的4个月里,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标准为130元。
“补贴标准在一步步地提高,阿拉宁波人的防暑降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市劳动局劳动工资处工作人员说,“虽说这个文件只是个指导性的意见,没有强制性。发不发,或者发多发少,全靠各单位的自觉。但是根据我们的普查来看,大部分的企业、单位都很重视的,已经或正在积极落实。”
据了解,为了保证高温补贴及时发放,不少单位煞费苦心。
轨道交通Ⅲ标段项目部的工作人员首先对各班组成员应发补贴进行统计,然后将统计表收集起来,再由项目部每月组织现场发放。
“这样做虽然麻烦了一点,但减少了中间环节,可以将高温补贴费直接送到每位员工的手中。”该标段负责人表示。
对于市公交总公司而言,高温补贴也是笔不小的投入!今年他们的这笔费用将达到368万元。
“只有保证了员工的健康,才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市公交总公司工会主席李霞笑着说,公交车驾驶员是个劳动强度很大的工作,加上天气燥热,很容易引起情绪急躁,因此高温补贴这份实打实的清凉关怀,对他们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错时上班
下午2点半,当记者走进轨道交通东门口(天一广场)站施工现场时,原本应该热火朝天的工地上却显得异样安静!一旁的遮阳棚下,零星看见几个工人的身影。
“温度过高,我们的施工时间也进行了调整。现在这些露天作业项目都要到下午3点才开始施工!”项目部常务副经理韩永吉解释说,自从进入高温天气,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因高温作业时间过长而导致中暑现象的发生,项目部对现场所有的施工工序进行了科学安排、合理调整,推行“三班倒”的错时工作机制。同时,在工期允许的前提下,每天11时至15时停止户外露天施工作业,以避开伏天午间高温时段。
“做两头,歇中间”的“错时”方式,在阿拉宁波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且越来越作为防暑降温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以2004年为例,《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曾明确规定:尤其是露天作业的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高温期间每天的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3时实行停工休息。
2007年,我市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再次强调: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
前不久,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市区暑期汛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当气温在37摄氏度以上时,建筑工地应停止一切露天作业;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要严格执行工时制度,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有必要的午休时间和充足的夜间休息,防止疲劳作业。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甬城劳动者都享受到了这一清凉的关怀。
环卫工老王说,自从气温高了起来,自己的作息时间也跟着变化起来。“以往早上4点多才从家里出发,现在3点多就已经出门了。然后工作到将近11点的时候就往回赶,比以前提前回来整一个小时。下午错过2点最热的时候,再出去继续工作。”
“环卫工作有其特殊性,不能因为气温高就放任垃圾随处飘。”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黄毓琳说,因此为了既有效地防暑降温,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又能保持市容的清洁卫生,就采取了错时上班的方法。“不少工人每天凌晨3点多就起床了,十分辛苦!但只有这样才可以空出中午12点到下午2点最热的时段,防止中暑等情况的发生,保证环卫工人的身体健康。”
与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相比,公交车师傅们可就没这么“幸运”。“为了保障市民出行,我们司机的午休时间可没那么充裕,顶多闭会儿眼的工夫。”302路公交线上的周师傅说,但是市公交总公司从今年初就试行了新的班式,逐步降低司机的作业时间和劳动强度,保证了充足的休息时间。
“我们首要考虑的肯定是乘客的安全问题。公交司机休息好了,身体健康了,才能更好地为市民服务。要是带着焦虑情绪开车,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李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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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作业
近来,在轨道交通江厦桥东站的施工现场,一个长30余米的可折叠大棚引起了不少路人的注意。
“钢筋焊接,其工作环境本身就比周边温度要高,有时候能达到将近50摄氏度,大家经常戏称为‘围着火炉工作’!”生产经理龚韬介绍说,“装了这个可折叠的大棚后就好多了!你可别小看这棚子,它不仅可以遮阳,防光防雨,还可以降噪音、防扬尘。同时让工人在阴凉底下工作,也提高了施工的安全系数。”
和轨道交通各项目部一样,为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许多单位、企业都下了不少“血本”,着力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
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以来市公交总公司陆续投放了400余辆高档公交车,在改善员工工作环境的同时,也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乘车环境。据介绍,目前我市空调车占到了公交车总量的75%,预计今年年底将达到80%。
市电业局明确发文要求,施工场所必须通风良好,室内作业要配备通风设备,露天作业要根据条件做好防晒,努力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
不仅如此,工作环境的改善还体现在许多看似微小,却十分贴心的细节上。
小谢一边擦着汗,一边拿着水杯往工地门口的茶水亭走去。“现在每天都有茶水供应,都是一些防暑降温的凉茶,好着呢!”更让小谢开心的是,有时候工地上还会发棒冰,“那叫一个透心凉啊,太舒服了!”
趁等红灯的间隙,公交司机徐师傅拉开了方向盘旁的一个小盒子,里面装有风油精、湿毛巾等防暑降温用品,装备齐全。“还有这瓶冰红茶,也是单位里发的呢!”
在轨道交通的各个施工现场,不仅为露天作业班组配备了遮阳棚(伞),还都配备了饮水桶,24小时免费供应绿豆粥、藿香正气水、茶水等夏季清凉饮品。同时,许多职工宿舍还都配备了空调,设置了标准的男女浴室,确保职工在高温季节能有舒爽适宜的日常生活环境。
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他们还加强了对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避免高温导致的线路老化、水或润滑油的缺失等而造成机械事故的发生。
“工作环境的改善,体现出的是各单位防暑降温意识的增强,这也是近年来我市防暑降温工作上最大的变化!”市总工会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市总工会每年都会在高温时节展开集中慰问活动,今年在此基础上更强化了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检查。
“与往年相比,各单位的防暑降温意识都在不断提高。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大部分企业对职工的生产、生活和后勤保障更加重视了。以前我们去检查,很多建筑工地的宿舍、食堂都很简陋,有的甚至连洗澡都成问题,可是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少见了。”
“高温关怀”需要立法
烈日当头,没有什么比防暑降温来得更贴心了!
来自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总工会的声音是一致的:阿拉宁波的防暑降温工作踏踏实实,一路前行,做得越来越好了!
但是,这项“贴心关怀”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不少困难!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目前,仍有不少农民工不知道高温补贴为何物!尤其是在一些私营小企业、街边小店里,降温防暑工作存在着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
市劳动局劳动工资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目前,政府的很多防暑办法都只是指导性意见,而不是强制性规定,由于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故有时会难以得到切实的执行。
据悉,目前惟一适用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还是1960年颁布的。而且它只是条例,并不是法律条文,里面的很多内容也显然已不再符合当前的气候特点和防暑降温条件了。
不少有识之士为此高呼:我市有必要出台一个地方性法规,以更好地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他们认为:首先,这个立法应该在指导性和强制性之间寻找平衡。指导性,靠的是自觉,目前我们宁波绝大部分单位都能积极落实。但是对于部分没有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单位,除了确实有心无力外的,也不乏有个别受经济利益驱使,而不太考虑工人的健康状况。那么,不妨专门针对那些条件艰苦的一线工作岗位,制定强制性的措施,以此保证这部分工人的身体健康。
其次,这个立法应该明确规定防暑降温的责任单位。目前,我市的防暑降温工作尚无一个具体的牵头单位。安监、劳动局、建委、总工会等,都是相关责任单位。多头管理,也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再次,这个立法还应该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对于那些防暑降温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停工整改等。
“高温关怀”也需立法,希望通过硬性的法律规定,让更多的高温作业者能享受到烈日下的清凉关怀。
(宁波日报董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