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绕促统筹、强活力,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
适应城乡协调发展要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制度创新,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中心村培育机制、风险防范体系等,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 进展与成效
——土地承包权流转改革步伐加快。土地流转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出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60多个市、县(市、区)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全国首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省共有54个县(市、区)、810个乡镇、9036个村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分别占总县、乡镇和村数的61.3%、55.7%和29.8%。土地流转规模进一步扩大,2009年底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633.5万亩,涉及流出土地农户322.9万户,分别占总承包耕地面积、承包经营总农户的32.4%和34.5%。
图表三 浙江土地流转户数与流转面积
——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加快建立。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机制,全省共有农业龙头企业6301家,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农业新格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省共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22169个,带动农户882万户。探索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17家,汇集土地14.6万亩;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2家,汇集林地5390亩。
——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各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形成了以萧山区、鄞州区为代表的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变性模式,以嘉兴市为代表的宅基地置换模式,以长兴县月明村为代表的集中居住、复垦增量模式,以丽水市为代表的下山脱贫、宅基地移位模式等多种改革方式。全省新开展宅基地整理的行政村682个,净增耕地4416.5亩。
——中心镇、中心村培育机制更加完善。加大中心镇培育的政策扶持力度,全省11个市和2/3的县(市)出台了扶持中心镇发展的政策意见,6个市和22个县建立专项扶持资金,1/3以上的县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出台培育建设中心村的试点工作意见,选择平湖市、上虞市、莲都区开展试点。制定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创新。
——农村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健全。出台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总结三年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参保农户29万户,大户参保率82.2%;5.2万户受灾参保农户获得1.6亿元赔款,简单赔付率76.6%。开展水稻保险气象理赔指数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三年试点圆满完成,出台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转为日常工作的文件,在全省全面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参保农户1003.1万户,参保率达到98.6%,赔付7787.3万元。两大政策性保险有效提高了农户抗灾救灾能力和水平。
? 试点与突破
——加快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嘉兴市建立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在全市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改革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社会公共政策,将政策划分依据由按农业、非农户口划分,统一为按有无承包地划分,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伍军人安置等十多项政策,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这一改革打破了市域内的城乡和地区界限,逐步剥离传统体制下附加在户籍上的不合理的政策制度,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大意义。
——宅基地换住房改革成效显著。嘉兴市积极推进农民宅基地换钱、换房、换地方,推进集中居住。试点范围由3个镇扩大到13个镇(街),组建了11个建设和投融资主体,完成投资14.4亿元,签约换房农户1.3万户,入住新房4321户。试点镇(街)土地节约率普遍在50%以上,姚庄镇土地集约节约效果最为明显,公寓房户均占地0.25亩,比原有的户均占地1.16亩节约了78%。这一改革全面优化了镇村整体布局,拓宽了农村建设路子,既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也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创新宅基地换养老制度。丽水市松阳县为破解农村孤寡、贫困以及留守老年人养老问题,建立农村宅基地换养老制度。在依法、自愿前提下,孤寡、贫困以及留守老年人自愿永久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将宅基地交归集体所有,村集体给予相应补偿,同时由村集体和当地政府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医疗保障和免费居住公寓。到2009年底,松阳县已在35个村实施农村宅基地换养老制度,建成老年公寓645套,安置老年人1280人。通过这一制度创新,老人得到了养老保障,村集体发展了经济,县政府拓展了发展空间,较好地实现了三方共赢。
——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嘉兴市海盐县依托农信联社以及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农钻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业务。土地承包者与服务中心签订规范合同,向出租土地农民支付租金后,可凭服务中心的合同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平湖市出台“金土地”专项贷款管理办法,以平湖农村合作银行为依托,探索流转土地经营权、收益权抵押贷款。到2009年底已有4户农民抵押505亩土地经营权获得550万元贷款。
——创新“林权IC卡”贷款模式。丽水市创新“林权IC卡”贷款模式,在庆元县隆宫乡率先试点。以数字档案的形式记录林农拥有林权的各种信息,同时给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林农凭IC卡及金融部门发放的信用户贷款证办理林权抵押贷款。这一举措破解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中的“评估难”问题,实现了“产权明晰,民心安定,社会稳定”。至2009年底,全市已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66亿元,2万余户林农受益。
同时必须看到,农民住宅产权不完整,实现资产功能缺乏法律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带动力不强,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力度有待加大,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为建立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