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恋爱总是甜蜜的,但奉化小伙阿亮(化名),两年前却谈了场“纠结”的恋爱。他想不到,与女友分手两年后,两人会因一笔“分手费”闹上法庭。
近日,奉化法院成功调解此案,女友小玲(化名)支付给阿亮一万元“分手费”,作为补偿。
为摆脱前男友支付6万“分手费”
阿亮与小玲是初中同学,毕业后一直没联系。2008年2月,两人在同学聚会上重逢,阿亮对乖巧伶俐的小玲动了心,频繁追求小玲。一段时间后,小玲答应阿亮当他的女友。
然而,好景不长,小玲前男友阿军(化名)不断骚扰他们。听小玲说,阿军是她在读书时认识的男友,因性格不合,小玲向阿军提出分手,对方不同意。
后来,眼看小玲分手心意已决,阿军提出,分手可以,但要给他6万元“分手费”作为补偿。
2008年3月至5月间,小玲先后分3次,给了阿军6万元钱。阿军也写下一份保证书,“今后永不干涉小玲生活”。
女友又找了前男友结婚生子
然而,保证书并没起作用,阿军依然没放过小玲,常打电话骚扰她。
2008年5月18日,无奈的小玲只好在家人帮助下,将阿军骗至家中,随后报警,将他带至派出所。
阿亮以为,麻烦事就这样结束了,但没过多久,小玲却向他提出分手。阿亮多次挽留,但两人关系最终还是完结。
过了一年左右,阿亮忽然发现,小玲跟阿军结了婚,生了孩子。
阿亮顿觉受骗上当,“当初6万元分手费里,有5.1万元是我筹集借给她的。他们这样,分明是合起伙来诈我。”阿亮找小玲理论,要求她还钱,但遭拒。于是,阿亮将诉状递上法院。
对分手费的来源说法不一
庭审中,阿亮称,当年帮小玲借了5.1万元钱,是因为真心爱小玲,想跟她结婚。当时正处热恋阶段,没考虑出具借条。如今小玲跟自己分手,还跟那个要“分手费”的男人结了婚,这让阿亮受到很大伤害,小玲理应将这笔钱还给他。
小玲却对这一切矢口否认。她认为,自己当年确实给了阿军6万元钱,但那是自己从朋友、家人处借的,跟阿亮谈恋爱时花在自身的钱,并无直接关系,两人间并不存在借贷关系。至于自己后来为何又嫁给阿军,其中原委,小玲不愿提及。
后经法庭多次调查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