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自今年1月1日实施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来,温州市区已有80万城乡老人受惠于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下半年,温州市将鼓励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城乡居民也参保缴费,使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据了解,瓯海区的参保缴费和扩面工作已于本月下旬开始办理,鹿城、龙湾也将于近日陆续展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7个档次,可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参保;有条件的村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财政按照相应标准,对以上7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元、35元、40元、50元、60元、80元和100元的缴费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发;缴费年限养老金月标准按缴费年限分段计发。
按照《温州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年满60周岁(1949年12月31日前出生),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退休、离休、退职待遇或者职工基本养老金、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的市区户籍城乡老年居民,不需缴费就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60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当按年缴费;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距领取养老金年龄超过15年(含)的人员,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据温州日报 见习记者 陈叶绿 通讯员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