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29日讯 今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会上,4位常委会委员发言,汇报各组审议意见,肯定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就,并从饮用水水源保护、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问题在水中,根源在岸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周玉根建议,尽快出台饮用水源保护地方性法规,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调整产业结构,开展污染治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和保护。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赵玲提议,强化地方政府在流域污染治理中的责任,加大对重大污染事故问责力度,加强对流域内重点地区、行业、企业执法监管,建立全流域的执法联合制度等。
“必须纠正先排污后治理的错误观念,不能只管GDP,忽视COD。”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毛雪非指出,除转变观念,推动运营模式改革,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防控能力等都是努力方向。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在畜禽排泄物治理、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取得成效。“目前,人为造成水污染的,约有一半来自农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汪志芳呼吁,要把治理工作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进行巡查检测和严格监管,对严重违法案件,从重惩罚,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下一阶段,我省的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将转入整改落实阶段。据悉,这次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