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生在宁波江东区日月星城的一件碰瓷事件,让人叹息。
江东区白鹤派出所的朱君敏警官跟我讲了这件事的经过:
27日14时左右,我们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说是日月星城小区西大门,有一辆宝马与行人相撞。当时挺纳闷——这事应该是交警处理的啊,到了现场,才明白这事并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一辆白色的宝马车停在小区门口,车前躺着一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嘴里直哼哼。车主也20出头,是个长相很秀气的女孩,冲着我们大声辩白:“我没撞他,他故意的!”
小伙子:“我路过小区门口,正走着呢,宝马车就撞了上来!”
女孩:“我正开着车,他就扑了上来!”
女孩姓杨,小杨说:我很纳闷,我的车开得很慢,怎么就撞上了他?周围有不少看热闹的人,都说给他几百块算了。我没答应,这钱要给得明明白白,是我撞了人我会负责。不是我撞的,我不能认啊!
于是,杨小姐就报了警。
小伙子称车子撞了他的腹部,警官看看车子说:“车头的高度撞不到你腹部!”
小伙子又改称小腿被撞伤。警官掀起他的裤管,看不到淤肿。
调取了门口的监控录像一看,明明白白:宝马车从马路上拐了过来,车速很慢。然后小伙子跑了过去,撞上车头,借势倒下。
在监控面前,小伙子低下了头。
小伙子姓张、贵州人,24岁。
小张衣服很脏,浑身一股很浓的汗味,小张几乎是哭着嗓子说:“我也是没办法,才这样干的!”
“来宁波半年,在工地上干过活。后来就再也没找到工作,失业了两个月,口袋里几百块钱也花光了,晚上就睡在大街上或公园里。我3天没吃饭了,后来听别人说,碰瓷能捞些钱,我肚子一饿、脑子一热,就去撞车了!”
朱警官建议他去宁波的救助站,然后送他回贵州,小张说:“我父母早没了,家里已经没人了!不想回去。”
小张至始至终没有要求杨小姐“赔”他多少钱,否则:几百块钱,也要治安拘留;5000元以上,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杨小姐听了也是一阵唏嘘:“这事咋说呢?如果他有困难,找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去帮助他。但是他不该用碰瓷来骗钱,真是又可恨又可怜!”
小张在派出所吃饱了,深深地向杨小姐鞠了一躬,说:“对不起!”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朱警官说:幸亏杨小姐的车速慢,否则小张弄假成真,后果不堪设想。
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程潇龙通讯员叶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