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7月28日晚上8点左右,一辆兰溪牌照的蓝色雪佛兰轿车经过婺城区宾虹西路高桥村路段时,突然放慢了速度。
前方警灯闪闪,是交警查酒后驾驶。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值班交警回忆,车子慢慢往前滑动,见交警朝他摆手势,雪佛兰驾驶员突然猛打方向盘,将车子开到了旁边一条弄堂。
交警立马追赶上去,弄堂是被堵死的,雪佛兰无法再往前开。这时,雪佛兰驾驶员仓皇地从车里跑了出来。“一个男的,穿着一件衬衫,快速地闪到了旁边的田里。”一下就没了身影。
在遗弃的车子上,驾驶和副驾驶位置中间空档处,交警看到了一个矿泉水瓶,里面有半瓶不知名液体,此外,还有锡纸、自制吸管等疑似吸毒工具。
怀疑逃跑的男子是“毒后驾驶”,交警立即拨打110报警。随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白龙桥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
经过仔细查看,民警在车内副驾驶位置的坐垫下,找到了一小包疑似冰毒的物品。
“车子是租赁车,目前逃跑者的身份还未确认,我们正在进一步侦查。”白龙桥派出所徐警官说。
据了解,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都会造成人的精神障碍,属于国家管制的药品,必须在医疗需要时凭医生处方取得和服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也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