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家教”的办公点早已人去楼空。
这是在全省各地派发的招生广告。
金华晚报记者 金妍 摄
张贴在大学校园里的招聘暑期教师信息。
暑假刚过了一半,可一些家长却为孩子的暑期培训伤透了脑筋。前两天,兰溪的一家暑期培训班突然停了课,紧接着,温州也有一家补习班老师全都跑了。这两家培训机构都名为“浙师大状元家教”,老板都叫施广,老师和培训班的负责人几乎都是浙师大及全省其他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是老板卷款而逃,还是另有隐情?施广到底是何人?他又是如何骗了这么多学生和家长?
老板“失踪”
两头学生都受害
开设暑期班,没过几天老师跑光了。7月29日,兰溪一名为“浙师大状元家教”的暑期学习班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老师们留下一封道歉信,说是叫施广的老板没给钱,他们难以继续下去了。
在兰溪商业幼儿园的教学楼里,这家名为“浙师大状元家教”补习班早已人去楼空。一名家长称,她交了800元学费,为孩子报名参加这家补习班的初中语数英补习,没想到原定一个半月的课时,才上了半个月,老师就全跑了。该家长称,当时就是冲着浙师大联合北大、清华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的名气,才把孩子送到了这里,如果真不能继续上了,也应该把钱退还给他们。
对此,兰溪教学点的一名老师称:“我们都是在学校里看到广告,应聘过来的,大部分老师都是在校的大学生,想利用暑假打工赚点生活费,这个培训点招了四十多名学生。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几次讨要工资无果,大家纷纷对施广办学的合法产生怀疑,拿着当初施广给的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查询,发现这根本就是一份假执照。”
这些老师开始对施广失去信任,加上工资问题,陆续走人,最终导致了关门停课。“他一开始说很好,后面不这样做,我觉得他就是诈骗。”该教学点的负责人称。
据了解,在温州也有家叫“浙师大状元家教”的暑期培训班,老板同样叫施广,也是不给老师付工资,停课了。情况和兰溪如出一辙,引起当地和省内众多媒体关注。
据当地教育部门称,这个“浙师大状元家教”作为异地培训机构,没有经过教育部门备案,属于非法办学。目前,公安机关已到现场了解情况,老板施广是一名金华人。
这样的烂摊子全省还有十多家
一些大学生表示“要尽自己责任”,“办下去”
根据当初被施广聘用,到各个培训班执教的大学生提供的线索,施广在杭州、宁波、衢州、温州、金华等地都开设了培训班,除了兰溪和温州永嘉这两个点人间蒸发外,其他培训班的情况怎么样呢?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多名参与“状元家教”的大学生,他们都不愿透露姓名,也不愿多说什么,面对众多学生家长的指责,他们成为了施广的“替罪羊”。他们称:“我们也是受害者,只是在这个暑期给老板施广打工的。”
“状元家教”温州培训班某老师称:我们被施广招用后,就成为了各个状元家教学习班的负责人或家教老师,被分配到全省各个教学点。各个点的招生情况不一,有的四十多个学生,有的七八十个。
我们原先说好支付给老师的费用是1800元,我也只拿到了800元,其他的同学有的只拿了600元,之后我们发现,要向施广讨要接下来的工资,已很困难,再后来,就电话也联系不上了。
“状元家教”衢州点联系人称:找不到施广这个人,等于和他没什么关系了,要钱也要不到,我们这边几个大学生准备不要钱也要把这个培训班办下去,办好。
“状元家教”温州青田点联系人:现在我们也没想过,我们把自己的责任尽到,把课上完起。
宁波市宁海点联系人称:现在我们可能是各地“状元家教”学习班中唯一可以顺利持续下去的点。因为当时我们没把钱交上去,其他点办不起来,我们这里还算正常的。
看得出,尽管遭受了打击,许多大学生在各地还是尽自己的努力把学生家长的损失降到最低。但事实上,就像兰溪、温州永嘉两地的“浙师大状元家教”学习班一样,他们根本未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已属于非法异地办学。这些学生面临着尴尬处境,而那些学生家长,同样面临退费无门的境地。
村民说,施广读完大学就去办家教
相关部门:他这是非法办学
施广到底在哪里?从昨天开始,记者一直在拨打他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施广是何许人?他为何要利用一张假营业执照四处办“状元家教”学习班,他到底拿了学生家长多少学费,现在无法确切了解。
从市工商部门求证,施广打宣传广告,向众多大学生出示的那份“浙江状元家教”的营业执照是假的。
昨天,记者找到了施广所租用的“状元家教”办公点,这个小出租房早已人去楼空,只留下了满地的大学生应聘资料。
施广身份证上登记的户口所在地是金东区源东乡,在那里,记者也没有见到他的家人。有村民说,施广平常难得回家,只知道他上完大学,就在外面办家教了。
记者从浙师大相关部门获悉,施广并非浙师大的教职人员。
就是这样一个人,打着“浙师大状元家教”的名号,拿着假的营业执照,在全省各地非法办培训班,拿走了望子成龙的学生家长们的学费后,一走了之。
那些被骗的学生和家长该怎么办?同样是受害者的这些大学生们又将如何?施广不出现,这个摊子该如何收场?本报将继续关注。
金华晚报记者 金妍 文 黄晓华 摄(除署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