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抓了小偷本来是“英雄”,可“英雄”竟起了贪念,以此“创收”,威胁小偷出“私了费”,结果自己沦为囚犯。
去年11月底,小刘有辆自行车,停在嘉善城南小区某居民楼里被偷了。当时,小偷被正好路过的好朋友小宋看到,却没能当场抓住。
到了12月,小宋意外碰到当时偷车的小偷,一把抓住。小宋没有报警把小偷带到派出所,而是打电话给小刘,又叫了几个哥们,小偷一看情形不妙,赶紧求饶,几人威胁小偷:“我们要送你去派出所,要么让你家里人送3000块钱来!”
小宋等人成功得手,却未就此收手,小偷说出把车子已经卖到一家小店内,第二天,小宋等人找到店主,威胁说:“你们买赃,我要报警!要么你拿钱私了。”
“车子已经卖给了收废品的。”店主求饶说。小宋等人话不多说,拳脚相加,硬是从店主处敲诈了2600元。接着,小宋等人又敲诈了收废品老板400元。
不久后,小宋等人被抓,法院审理查明,原来这伙人专以敲诈为生,此前的一个月里,无所事事的小刘等人还曾用“熟食不洁吃坏肚子”、“在影吧假装摔倒”、“在饭店的菜中放置青虫”等种种方法借机敲诈勒索店主。
今年7月28日,嘉善法院敲诈勒索罪判决小刘、小宋等6人,1年5个月到2年11个月不等的刑罚。记者 吴海婕 通讯员 潘子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