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自4月份开展丽水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各地群众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电话等形式,踊跃向各级组委会办公室推荐自己身边的道德模范。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目前,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审核推荐候选人阶段工作已经结束,活动转入全市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今日,《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网、丽水在线等市级媒体刊登2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接受社会监督,并请公众投票评选。
全市道德模范是市委、市政府授予公民在道德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在评选活动推荐阶段,全市各地活动组委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发动社会各界推荐身边的道德模范,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党工委共收到推荐人选230多人。各地活动组委会将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的人选经过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充分酝酿、讨论,正式确定推荐79位人选,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员认真审核了各地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召开了市活动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了20位候选人名单。
本次评选公示和投票从8月3日到8月12日。公众若对候选人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为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性,全市活动组委会制定了明确的投票规则。投票分平面媒体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时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簿上的身份证件编号。1人1票,已在网络上投票者,不得在报纸投票,反之亦然。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每类均为2人,五类总计应为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投票结束后,将对不合格选票进行筛选。所有选票必须通过邮局投递,组委会不接受其他方式运送的选票。此次投票数据统计将在市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确保准确与权威。
此次群众投票结果将与全市活动组委会投票结果加权统计后,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确定全市第二届道德模范人选。
(来源:丽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