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温州市建设局昨表示,温州市建筑工地的高温标准,即日起确定为作业场所地面以上1.5米处的实测温度达37℃。也就是说,不管当天的气温是多少,只要地面的实测温度在37℃以上,工地将停止施工。
据悉,为执行该项高温标准,各施工工地将由安全员专门负责对现场温度进行分时段、分地点的实时监测,即对建筑施工顶层、建筑室内以及地下室三个地点,于上午8时、上午10时、正午以及下午3时左右等多个时段测定温度。
温州市近日来高温晴热天气明显,建筑业等行业的工人露天作业越来越艰难,轻则头晕、虚脱,重则中暑。为此,市建设部门已下发《关于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气温在37℃以上不得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适当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但是,目前推行的建筑工地高温标准,即气温在37℃以上停止作业,并不一定适用于每个地区、每个工地。”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太阳直晒又不通风的工地,工人感受得到的实际温度比气温肯定要高许多;而山区或没有太阳直晒的工地,温度则显然较低。即使是在同一个建筑工地,建筑施工顶层等露天作业现场,温度也比地下室要高出许多。
呵护高温环境下的施工人员,必须因地制宜。据介绍,选择在“作业场所地面以上1.5米处”测温,是综合考虑人体的高度及作业要求,如板轧钢筋、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等绝大多数施工作业,均集中在这一高度。
接下来,市建设局将结合夏季高温慰问活动,对各个施工工地有无严格执行该项高温标准进行督查,确保高温天气下一线施工人员的人身权益。据温州日报 章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