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20”特服号码为标志的院前急救是公共卫生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越来越受到全国上下各级政府的重视。尤其在2003年SARS疫情爆发后,我省各级政府加快了急救中心和站、点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省、市、县的三级急救网络,据不完全统计,自2006年至2008年的三年间,全省11个地级市急救中心共接调度电话达391万余次,救护车出车次数高达58万余次,运送抢救了危急重病患者达51万余人次,为打造“平安浙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农工党浙江省委会通过调研,发现我省院前急救工作离“卫生强省”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 财政补偿严重不足,指挥调度各自为政,极大制约了急救事业的发展
急救中心人员经费的60%-70%要靠急救中心的事业性收费来维持,各级财政大多限于对急救中心建设初期的一次性投入,急救医疗器械设备和网络调度指挥系统等软硬件的更新升级缺乏后续的投入保障。急救收费定价的偏低,急救设备购置、车辆维修、网络通讯等运行成本的逐年提高,以及近年来“120”出车救治“三无”人员和部分病人拒缴未缴急救车辆出车费用的激增,使得各级急救中心(站)出现了举步维艰的状况。
二、各地建设差距悬殊,车辆设备不足且简陋,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保障任务
全省各地急救中心(站)建设发展极不平衡,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5市有自己独立的工作场地、用房、医务人员和急救车辆;舟山市尚依托当地医院的医务人员和车辆负责本区域内的急救任务,其余5个市借助当地医院急救资源进行统一指挥。急救车辆配备严重不足,全省没有一个地级市和县(市)急救机构达到城市每5—8万人,农村每10—15万人配置一辆救护车的急救中心、站的基本标准,参加急救的医疗机构出车时违背急救的“就近、就急、病人自愿”原则,反而舍近求远、甚至绕个大圈子拉病人,出“歪招”设法与交警、急救车司机拉关系,进行院前急救的暗中角逐。
急救车辆的“老化”和急救装备的“落后”,已严重影响到院前急救的运送能力和救治安全。在全省250辆救护车中,抢救型救护车75辆,负压车15辆,其余均为普通运输型救护车。绍兴境内就曾发生过德国专家拒上当地救护车事件,特地从宁波调来负压车的事件。杭州市急救中心共有救护车34辆,平均车程已达17万公里,长达13年、运程高达38万公里的救护车仍坚持在救治运送一线,途中抛描时有发生。再以2006年投入使用的衢州市急救中心为例,现有救护车12辆,其中7辆行驶超过10万公里,日常维修频繁,故障率高。救护车超负荷运转或“带病”上路,公民自觉让道救护车意识的淡薄,使救护车未能发挥"救命车"的作用,也经常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去年10月,杭州急救中心81万元巨额索赔案一度成为杭城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
通讯调度是反应院前急救水平的一个很重要指标,我省除杭州、宁波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比较先进外,其他市、县(市)还相对落后,有的甚至还没有实现呼叫电话自动排队功能和120线路故障自动检测功能,大大制约了百姓呼救信号的传入。
三、机构人员被“边缘化”,工作队伍弱而不足,严重影响了急救力量的提升
院前急救承担的是公共卫生职能,却与同样是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疾控、卫生监督享受全额事业拨款或者按照公务员管理的“待遇”不一样,广大急救工作人员感觉被“边缘化”了。目前全省从事院前急救医务人员729人,其中医生476人,护士253人,远远达不到“5人/车”的配备标准。全省从事院前急救医务人员素质偏低,本科学历的仅占29.3%,大专37.2%,中专及以下却占33.5%;高级职称的只占3.7%,中级职称占25%,初级职称占71.3%,有的地方甚至还存在无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该项工作,严重影响了急救力量的提升。
为实现“卫生强省”的战略目标,切实提高我省应急救治的总体水平,特建议如下:
一、 将急救中心纳入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财政补偿到位
急救中心作为公共卫生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在基础设施、人员经费、急救车辆、医疗和通讯装备等方面给予全额拨款,保证急救中心(站)的可持续发展。要按城市每5万人一辆,农村按每8万人一辆,抢救型车辆占25%以上,每辆5人的规定配置足量的急救车辆和人员,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浙江的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加快全省性急救网络平台的信息化建设,要按照急救人口服务半径和10分钟急救反应时间圈的要求,加快建立以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急救医疗机构连结为一个整体的医疗急救网络,打破各自为政的急救“信息孤岛”状态,把全省急救资源统一到共用的急救网络平台上,真正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急救信息的联网,以提高协同指挥调度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急能力。
二、稳定院前急救队伍,提升全省应急救治的能力和水平
建议依托省急救指挥中心,加强院前急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救援医学培训,对调度员、接线员、驾驶员、担架员进行相关的医学知识培训,提高我省院前急救医疗的整体水平。对院前急救医护人员在技术提升、职称晋升方面给予出路,参照《浙江省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出台相应的职称评聘办法,吸引更多优秀医务工作者从事院前急救,满足社会人群对急救医疗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加强规范化管理,形成多部门协作配合的院前急救体系
院前急救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院前急救的行业管理,完善院前急救机构的相关管理制度,统一急救车辆的喷饰标识,统一救护车医疗器材药品配备标准等,规范并提升院前急救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尽快出台《院前急救管理条例》,使院前急救管理走上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明确公安、消防、交通、民政、宣传、航运、通讯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协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急救中心(站)共同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和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急救车辆作为特种车辆,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浙交〔2007〕8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的通知》精神,对救护车在执行救治任务时“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相关规定,自动屏蔽违章记录,减除急救机构花大量精力和人情去处理违章事务,贯彻落实救护车减免过路过桥收费政策。电信部门应当保证院前医疗急救通信、指挥系统的通畅,及时和优先向急救中心(站)提供所需的设备、信息和技术服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传媒,大力宣传《交通法》,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全民健康意识、急救意识和技能,培育公众的救死扶伤精神,形成车让人,特种车执行任务优先的原则,为患者赢得救治生命的黄金十分钟,确保救护车真正发挥救命车的作用。
四、整合多警种出警联动机制,完善社会应急联动的管理
面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涉及面广,单靠一种警力无法解决,需要多警种联合出警。借鉴嘉兴市110、119、120三警联动模式,加快整合110、119、120、122四种警力,探索推进多警种联动机制。加强接警员的医学专业知识培训,改进和完善社会应急联动的管理模式,使得各警种联动工作的程序更加合理化、科学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