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4日讯
汽车自燃事故频发
前几天,在北仑新碶一停车场内,一夜之间连续发生货车和集卡车自燃事故,两辆车完全毁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每年的6月至9月,是汽车自燃的多发季节。去年这个时段,我市发生数十起汽车自燃事故。今年以来,据消防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市家用轿车、集卡车和公交车自燃的事故已发生了20多起。据专业人士分析,车辆从仪表盘下或引擎盖内起火,一般是由于电线老化短路或一些车主私自改装线路而引起的。另外,汽车轮胎也可能因为较长时间行驶导致过热而自燃。
自燃险遭到“冷遇”
汽车自燃事故频发,但车主大多没有保自燃险。“我们公司近两年来投保自燃险的车主比较少。”阳光财产保险宁波分公司客服部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据介绍,我市很多保险公司开设了车辆自燃险,目前保险公司对汽车自燃的定义为:在没有外界火源的情况下,由于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等原因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该险种的费率按10万元左右的车子计算,每天0.5元左右。
记者注意到,很多保险公司提供的自燃险,最高可赔偿车主80%的损失。约定的赔偿范围包括了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等。此外,车主在事故发生后为减少车辆损失而花费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也在保险公司赔偿责任之列。
但是,这个险种并不被车主看好,投保率仅在3%左右。人保财险提供的数据表明,今年5月以来,该公司共为9名车主进行了汽车自燃事故理赔,这是目前各保险公司最高的理赔纪录。投险的车辆主要集中在车龄较长的家用车辆和出租车上。而不少保险公司在自燃险的业务开拓上尚处于空白。
还需加大宣传力度
自燃险为何遭到“冷遇”?一是自燃险作为车险的附加险须单独投保,很多车主对自燃险感到非常陌生,误以为只要投保了汽车交强险和车损险,就自然地可以享受车辆自燃事故理赔。这种误区在客观上造成了自燃险藏在“深闺”无人识。二是有些车主认为自己的车是新车,车辆自燃是不可能的,把钱花在这上面有点得不偿失。三是一些车主认为,私家车的自燃险保费每年要一两百元,有点高,所以不愿意保。
一些4S店的汽车修理师认为,不管是新车还是旧车,都可能因种种原因导致自燃。因此,车主不能疏忽大意。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应加大推介自燃险的力度,提高车主的保险保障意识。
宁波日报记者 杨绪忠 实习生 许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