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昨日,温州市统计局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6月份,温州市城镇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首次突破2000元大关,达到2184元。
列入此次统计范围的为城镇企业(不含私营、个体)在岗职工,统计结果显示,6月末全市城镇企业在岗职工为76.34万人,1—6月份共发放工资总额达100.03亿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84元,月均工资比去年同期增加204元,增长10.3%。
业内人士分析,经济回暖带来结构性用工短缺是推动劳动工资上涨的主要因素。随着宏观经济的逐步好转和工业生产的快速回升,去年底至今年初,温州市企业用工缺口非常明显,企业“用工荒”现象再度重现,部分行业去年底用工缺口高达29%,所以多数企业只能采取加薪方式稳定或吸引企业员工。
政府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也从政策层面上推动了劳动工资的上涨。从4月1日起,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6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其余8个县(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乐清市、瑞安市980元/月;永嘉县、洞头县、平阳县、苍南县900元/月;文成县、泰顺县800元/月。
与此同时,职工生存成本自身也在不断提高,上半年温州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9%,比全国和全省分别高出1.3个和0.5个百分点,特别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类价格上涨7.1%,居住类价格上涨5.9%。据温州日报 记者 姜剑 通讯员 王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