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我怀孕三个月了,按规定需要到定点医院建册,做定期检查,可钟公庙医院和北仑中医院都不给建册。”昨天,市民邵女士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打来电话说。
邵女士和丈夫的户口都在北仑区新碶街道芝兰社区,但他们2006年就到鄞州区钟公庙辖区工作、居住了。今年,邵女士去北仑的社区申领准生证时,被告知已经转到她的工作地鄞州区钟公庙街道了。邵女士便从钟公庙街道领到了准生证。怀孕三个月,按照规定,应该持准生证到指定的医院建册,做定期检查。可这时出现了北仑、鄞州两地做法不统一的情况:钟公庙医院说,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指定医院去建册检查;可北仑中医院说,在哪里领取了准生证,就在其所属辖区的定点医院建册检查。
昨天,记者致电北仑中医院妇保科,工作人员说,邵女士是在钟公庙领取的准生证,为邵女士方便着想,钟公庙医院是可以考虑给她建册的,但如果有需要,北仑中医院可以给邵女士建册。
钟公庙医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按照规定办事。《宁波市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管理办法》第三条有规定:本市户籍跨县(市)区流动的孕产妇保健原则上由户籍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建册、管理及统计。不过,第六条也有规定:本市户籍长期居住(一年以上)在非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孕产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去户籍地妇幼保健机构建册的,现居地妇幼保健机构应事先告知户籍地妇幼保健机构,由后者委托前者建册。钟公庙医院工作人员说,第六条中所说的“特殊原因”究竟如何理解,并没有明确解释。一般来说,需要孕产妇本人向医院提出恰当理由才行。
得到记者反馈后,邵女士表示,只要有地方可以定期检查就好,不过像她一样,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跨区的孕产妇现在越来越多,相关部门应该协调好政策。(宁波晚报记者 张全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