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听别人说用罂粟可有效预防水产品长大后自相残杀,为让自家水产品卖个好价钱,法律观念淡薄的三门养殖户胡某在自家地里种下15200株罂粟。8月3日,三门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胡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5月27日,三门县沙柳派出所民警在南亭村走访中得知有人种植大量罂粟。通过进一步侦查,最终在吴某家中查获15200株罂粟,其中成熟的就有8179株,幼苗7021株。原来,作为养殖户的胡某听别人说罂粟的原植物熬成汤,能预防养殖塘水产品相残。于是,就在自家的山地上撒下罂粟种子。警察找上门,胡某还不以为然,问警察要罚多少钱,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
据了解,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3000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庭审上,胡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考虑到被告人种植目的不是用于制造毒品,社会危害性小,法庭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对此,胡某对于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他表示,他并不知道种植罂粟是要被判刑的,知道的话,说什么他也不会种的。
据台州商报 记者 朱敏 通讯员 高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