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车购税收入名列全国前列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购车族,尤其是经济发达的浙江大地,车辆保有量不断高速上升,高档汽车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去年,我省车辆购置税征收108.66亿元,占全国征收总额的9.34%,迈入全国车辆购置税收入大省行列。今年上半年,浙江省车辆购置税征收76.22亿元,占全国征收总额的9.24%,继续处于全国前列。
购车族的迅速增加给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缴纳带来很大的压力。为此,省国税局通过管理创新,千方百计提高征管效率。今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电子申报系统,简化了车辆购置税申报手续,办税时间变短了,办税效率显著提高,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日前,记者在湖州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的办税大厅采访了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湖州中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周勇。他告诉记者:“以前缴纳车辆购置税,都要先填表,车辆类别、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等十几项内容,不仅麻烦,还容易出错,现在直接从机动车经销单位打印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税快了很多。我今天来帮3个客户办税,原来半个小时都不一定办得好,今天只用了几分钟。”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其他几个县、市国税局的车辆购置税办税大厅,随机采访了几位车行的代理办税员和几位自行纳税的车主,他们一致认为,车辆购置税电子申报系统运行后,申报程序简单明了,办税不用排队,而且时间很短,自己很满意。
电子申报系统方便实用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加强对车辆购置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省国税局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征收开票等三者信息需求基本一致的特点,本着基于现有征管能力和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原则,在湖州市国税局和杭州市拱墅区国税局开发应用的基础上,于6月初在全省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电子申报系统。该系统具有“网络开票、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票表比对、以票管税、闭环管理、安全可靠、妥善应急”等特点,实现了机动车销售发票“网络开具”、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免填单”、车辆购置税办税成本“节约化”、车辆购置税征收开票信息采集“电子化”等功能。同时,由于网络开票实时记录纳税人经营活动,并将申报数据和发票数据进行关联比对,将“管票”与“管税”紧密结合,有利于堵塞发票管理漏洞,减少税源流失。
值得一提的是,车辆购置税电子申报系统操作简单。机动车销售单位利用原有的通用设备和VPDN专线,登录省国税局网上涉税服务网页,就可以给车主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并将相关信息存入省国税局服务器。车辆购置税办税人员在给车主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时,只需输入机动车销售发票号码即可直接从网上调取购车人和车辆信息数据,无需重复录入,每办理一笔纳税业务所耗用时间只需要原来的1/5。以杭州市拱墅区国税局为例,2009年,该局共受理新车申报87897辆,每个申报窗口日均受理申报85辆,即使临时增加窗口,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么大的申报量,遇到申报集中时还容易产生征纳纠纷。运行电子申报系统后,业务窗口通道变得顺畅起来,纳税大厅办事效率大大提高,有效缓解了纳税大厅人流的滞留状况,纳税人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车辆购置税电子申报系统全面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车辆购置税纳税环境大为改善,税收成本显著降低,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和谐。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省共有3025户企业纳入车辆购置税电子申报系统,通过该系统已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19.50万份,销售金额211.38亿元。其中,申报车辆购置税的发票数为13.56万份,计税金额156.30亿元,征收车辆购置税14.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