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2010年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为“10嵊州债”)于8月2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嵊州债”发行规模为12亿元,债券期限为七年,同时在第五年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10嵊州债”募集资金总规模为12亿元,其中9.6亿元用于嵊州市日供水12万吨水厂改造及配套管线工程、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工程、嵊州市城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等九个重大市政或民生项目;2.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嵊州债”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嵊州债”是今年浙江省第一只获批的公司债券,也是嵊州市第一次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市政融资。更难得的是,七年期的“10嵊州债”票面年利率仅为5.90%,显著低于同期银行实际贷款利率及同资质企业债券,7年累计将为嵊州市节省融资成本近3亿元。
绍兴日报 记者 俞其军 通讯员 朱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