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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高温津贴拿到了吗?“缺斤少两”现象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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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夏日炎炎,烈日当头。这两天的天气预报显示,台州的室外温度已攀升到39℃,地表温度更是直逼50℃。而就在很多人躲在空调房享受清凉时,却有许多劳动者,还在室外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

  那他们有没有收到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如果有,发放的金额又有没有达到标准呢?这两天,记者走上街头采访了部分工作在高温一线的劳动者,发现他们所在的单位,很多并没有按照通知的标准发放津贴,“缺斤少两”的现象比较普遍。

  到底发了没?

  前天上午9点半左右,记者来到台州经济开发区的方远集团建筑工地内,尽管没到正午,但地表温度已接近50℃。站在施工场地上,明显感到脚下有股股热浪直冲上来,随之而来的就是额头上冒出的细密汗珠。

  不劳作已是这番模样,那正在辛勤劳作的工人们的状况可想而知,只见他们时不时抬起被晒得通红的手臂,抹去满脸的汗水。

  说起高温津贴,正在工作的邵师傅一脸茫然:“没听过有高温津贴,不过每天倒是有防暑的凉开水,工作时间也略有调整。”旁边的包工头却抢着说:“我们是有高温津贴的,还会发放一些防暑药品。”可一问有多少钱,这位包工头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了,邵师傅也在一旁嘀咕着从没发过。

  在临近的建筑工地内,同样在劳作的唐师傅说,现在的建筑工地大多实行承包制,包干到人,工作时间也相对灵活,所以工人们一般会避开高温时间。但高温津贴的发放同样也没有落实,“应该有吧,不过可能要到年终结账时才知道了。”

  发得足额吗?

  今年7月,浙江省上调了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调整后的发放标准按照作业环境的不同,分为每人每月200元、160元和130元不等,发放时间为6月到10月,且计入企业成本。而在这两天的走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单位虽发放了高温津贴,但发放的金额却与标准相去甚远。

  许高是一名小区保安,每天都要顶着烈日站岗,虽然每次轮到站岗的时间并不很长,但长时间保持一种姿势也是一种煎熬。对于自己的境况,许高觉得还不错:“比起别人,我已经算舒服了,看,头上有把遮阳伞呢!每个月还有30元的高温津贴。”

  “7、8、9三个月,我们总共才发150元津贴。”在椒江某家政公司工作的周阿姨则表示不满。她告诉记者,虽然公司适当调整了工作时间,将中午的休息时间延长,避开了一天中最热的时间段。“但政策我还是懂一些的,发的津贴跟标准相比差好多,可是我们又没办法。”

  采访途中,记者还遇见一位在街头发传单的小伙子,为避开烈日,他正躲在路旁的树荫下,手中抱着一大叠的传单,见有人路过,才伸手递过去。“公司一天给我10元饮料费,买几瓶早就花光了。”他一脸无奈地说。

  用实物补偿算吗?

  环卫工人最辛苦,这是众所周知的。在市府大道上,记者见到了“全副武装”的王阿姨,她头上顶着遮阳帽,脖间缠一条浸湿的毛巾,没一会就得擦擦汗。站在马路上,不仅要忍受路面热气的烘烤,还要忍受车辆往来时散发的炙热。

  王阿姨做环卫工人已经3年多,每天4点多起床,工作9个小时。可就是这样高强度的工作,却没有一点涨工资的迹象,“这么多年,扫帚都从15元涨到18元了,工资也没见涨,每天就40多元钱。”

  不过,单位还是给她们发放了一些冰糕票和降暑药品。“说是抵高温津贴的,可也解决不了实际困难啊!”据王阿姨说,目前已经有很多工友因酷热难耐离开了。

  还有一个群体,他们每天开着车或者骑着电动自行车,奔波于城市的大街小巷为市民送东西,他们就是快递员。那夏日里他们的境况又是如何呢?汇通快递公司的负责人陈小卫告诉记者,公司在伙食上进行了改善,中午会供应木耳汤、绿豆汤之类的解暑食品。虽然现在还没有发放高温津贴,“今后会进行适当的调整。”

  落实需单位配合

  就走访中了解的这些情况,记者咨询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工资技能管理处一位姓姚的工作人员透露,《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已向相关市直单位发放,也于8月2号挂在了劳动保障网上。他表示:“台州的民营企业比较多,为了职工在高温作业下的健康和安全,希望各企业老板能够遵守规定,给员工们发放高温津贴。”

  另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也认为,也许是因为宣传力度不够大,很多外来务工者并不知道这个政策,所以没有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企业就更应该负起责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夏季高温期间,按照实际情况向员工发放一定的高温津贴,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员工身心健康。

  新闻链接

  2007年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四部分“落实用人单位责任”的第(七)项中作了如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今年7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再次强调要发放高温津贴。该通知指出,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7、8、9月份),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记者手记

  在街头采访这些户外劳动群体时,记者发现大多数人对高温津贴表示陌生。问及今年7月浙人社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他们更是知之甚少。

  而了解规定的少数劳动者却又不敢去争取,不说他们要付出的财力、精力,单单风险,就不是他们所能承担的,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为这几个钱,丢了工作可不划算。”

  再说说企业,虽然每人每月只需发放200元高温津贴,但对拥有几十名甚至上百名员工的企业来说,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企业来说,虽然规定赫然摆在面前,但既没有惩处措施,又不追究当事人责任,大多就抱着能不履行就不履行的态度了。发点药品,提供消暑食品已经算给足了员工面子。

  所以,在这里记者想说:高温津贴的发放,制度当然不可缺,但执行更为重要。作为政府,制定法律法规之后,应当做好监督的义务。而作为企业,则应该将企业员工的权益放在重要位置,自觉为他们发放补贴,提供好的福利。

  据台州晚报 王霜 张梦瑶 朱玲巧 潘侃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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