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出口印尼的灯具及相关企业应注意了,宁波检验检疫局日前发布提醒: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物资源部日前发布了有关自镇流灯能效标识的技术法规通报,法规要求在印尼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自镇流荧光灯都加贴能效标识,同时产品还应提供各个能效指标的符合性声明。
包括印尼在内的东盟六国一直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特别是今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以后,90%的进出口商品享受到零关税待遇,我市对东盟的贸易也强劲增长。今年前7个月,宁波地区出口东盟的产品总额11.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7.1%。随着印尼新法规的实施,对我市出口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要注重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耗能的大小,依据进口国的标准要求做好能效测评工作;二是积极研发突破能效壁垒的新节能技术,着力提升产品的竞争力;三是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关注有关能效标准的发布和更新情况,避免产品能效因不符合要求而遭到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