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天台8月10日讯(通讯员 朱利明 )在参加赌博输了很多钱以后,来自浙江台州的男子许某灵机一动,心中想何不自己开个赌场,一方面自己赌博更方便,同时别人参与赌博还可以抽头赚钱。8月10日,浙江天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网络赌博案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0月到2007年1月间,许某和他人在缅甸小勐拉龙腾厅赌场开设网络线路,并雇佣了其亲戚卢某等人为“码仔”,在赌场进行投注洗码。同时,许某等人在天台县、宁夏石嘴山等地聚集了10多名参赌人员,让参赌人员通过因特网及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入到许某开线的“百家乐”赌场中进行下注参赌,这样就形成了一条赌博链条。
通过卢某等人洗码的帮助,4个月时间里许某等人非法获利20余万元。其中许某分得5万元,卢某分得2万元。由于个别赌徒在赌博“签单”后不肯付钱,许某惟恐赌场对卢某不利,就叫卢某悄悄离开了赌场回到老家。
大约2个月后,也就是在2007年3月到9月份间,尝到甜头的许某又和他人在该赌场开设网络线路,并雇佣了“码仔”为其提供服务。同时在天台县、杭州市等地组织了近10人参与网络赌博。6个月时间里许某等人非法获利10余万元,其中许某分得5万元。
案发后,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许某则投案自首,并退赔了全部非法所得。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