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1日讯他用嘴“偷”了6000元
他叫小海,8岁时,因为触电,失去了双臂,从此,没读过书,也没工作过。
据小海的父亲说,小海智力比正常人要低,但对事物的认知能力没问题。他知道什么东西可以卖钱,也知道用钱去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他经常去乞讨,讨来的钱买香烟,有时也给家里买点菜。”回忆起过去,小海的父亲尚有一丝安慰。
失去双臂、智商低下的小海,本来有着让人同情的遭遇,却做出了令人咋舌的举动,也让他的家人连最后一丝安慰都消失殆尽。
今年3月12日,小海来到他所在村村委会闲逛,在二楼某办公室内,他发现了一个黑色皮包,一时,贪欲战胜了理智。看四下无人,小海熟练地采用嘴叼的方法,将黑色皮包盗走。
因为没有双手,小海无法清点皮包里的财物,于是,他赶紧找了一家服装店,让店主帮忙打开皮包,果然,包里有不少现金。小海当场就买了一件新衣服,并把旧衣服扔在了店里。接着,他又用嘴叼着偷来的皮包到处挥霍。
“潇洒”了一下午,小海正准备乘三轮车回家,不想被赶来的民警逮了个正着。经过清点,包里还剩下现金5000多元。
海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计价值6000余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
8月3日,小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一个贪字,让人沉沦;一个贪字,更让人叹息。像小海这样的人,其实更需要的是一种亲情的引导和善意的疏通。
抓贼“英雄”沦为囚犯
抓了小偷本是“英雄”,可由于贪念,好事成了坏事,抓贼英雄一下沦为囚犯,让人可惜可叹。
去年11月底,小刘的一辆自行车在嘉善城南小区某居民楼里失窃。当时,好友宋某正好路过,看到了小偷的样子。12月的一天,宋某意外在网吧碰到那个小偷,这次,宋某迅速把小偷抓住了。
但宋某并没有把小偷扭送公安机关,而是伙同刘某等5人,以扬言要送其到派出所等相威胁,向小偷及其家人敲诈3000元。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敲诈小偷成功后,他们并未收手。次日,宋某等人又带小偷,到嘉善市区中山东路一家小店内,以店主涉及“买赃”,他们要报警等为由,让对方拿钱私了。其间,他们不光用言语威胁,还动手打了小店老板,最后,敲诈了2600元。之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手段,从收废品的船主处敲诈了4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此前一个月,无所事事的宋某等6人,还曾在魏塘街道城桥小区等地,以“熟食不洁吃坏肚子”、“在饭店的菜中放置青虫”等手段,借机敲诈勒索店主,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嘉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刘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言语威胁等手段,索取公民财物,价值分别从4500多元到9900多元不等,数额均属较大,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对其判处1年5个月到2年11个月不等的刑罚。
抓获盗贼本是令人称道的正义之举,可惜在贪念诱导下,刘某等人见利忘义触犯了刑法,一正一反,教训深刻。
据嘉兴日报 记者 杨茜 实习生 吴婷 通讯员 郁菊红 潘子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