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1日讯在绍兴市区不少老旧房区域,不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共配套设施落后,还普遍存在公共绿地面积少、区内道路窄小的情况,影响了部分居民的居住条件。今后,生活在市区老旧房区域的居民们,将分步告别旧的生活环境。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优化城市环境面貌,提高中心城市品位,市政府最近出台《关于市区老旧房区域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5年完成老旧房区域改造
对很多生活在“夹心层”老旧房区域的居民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他们在什么时候能够跟其他现代小区的居民一样,住上整洁的房子,用上管道煤气,有空的时候还可以去漂亮的公园里休闲。
根据最新的政策,市区老旧房区域改造的目标是:从2010年开始,结合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古城保护规划片区以外区域的老旧房区域改造,使老旧房区域内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而至于改造的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市区一期老旧房区域改造为渔化桥河沿(含断河头道路拓宽)、后观巷、富民坊、营桥河沿、原卫校西侧、祭坛后、高家弄、水沟营、劳动路九个地块,拆迁面积10余万平方米,规划总用地约11.2万平方米。
“此次改造涉及面比较广,为保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我们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得到全体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改造工作。”市建设局有关人士说,具体实施方案尚在制定中,但此次改造基本是“原拆原建”。
多管齐下为改造“撑腰”
老旧房区域改造是个系统复杂的工程,除了相关规划外,还需要考虑资金、公共配套、用地等问题。而为了使改造顺利推进,绍兴市这次在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时,给予了多种优惠措施。
在资金方面,绍兴市将切实加大市区老旧房区域改造的资金投入。根据市区改造区块的实际情况,在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土地出让金中适当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市区老旧房区域改造,执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占20%的规定。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市区老旧房区域改造项目积极提供贷款,改善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绍兴市将加大税费政策支持力度。对市区老旧房区域改造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市区老旧房区域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对老旧房区域改造项目的安置房用地供应,有关部门将优先安排,按划拨的供地方式供地,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房实行就近安置和异地建设相结合。市区老旧房区域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符合本地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
据天天商报 记者 章建坤 实习生 唐思雨 王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