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近年来,舟山市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工作程序、结果“三公开”,以扩大民主为方向,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让市属单位选人用人在制度下运行、在阳关下操作,着力提升市属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
在2009年“万人评组工”民意调查中,干部群众对市属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分别比2008年提高了12.95和9.77个百分点。
干部谁来当,群众说了算
去年10月份,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科级岗位迎来了新一轮竞争上岗。与其他单位不同的是,市教育局实行的是推倒重来,民主海选,也就是说,所有正科级岗位一律公开推出,所有参加竞聘的人员都以自荐的方式,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公开。
14个正科级岗位推出后,在教育系统干部和群众中得到了积极响应。根据岗位的任职条件、聘任年限,经自我推荐后,有25人符合要求。根据事先制定的1∶1.2岗位选拔比例,由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学校(幼儿园)党政一把手等80多人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对25人择优排序,由局党组确定17名候选人。
被确定的17名候选人结合自身实际,各自申报竞聘岗位。然后,每个候选人参加大会演讲形式的面试,给他们打分的是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80多人。根据竞聘者的综合情况和民主推荐、面试等情况,由局党组确定初步任用对象。初步任用对象再经过组织考察、民主测评等环节最终确定任用。
市教育局曾时尚既是局组织人事处处长,也是参与这次竞聘的干部之一。“群众投票对我们要求高了,自身压力也大了,今年当上了,并不意味着下次还能继续当,这还得看群众是不是让你当。”曾时尚告诉记者,这种制度时时督促着干部提高自身修养,不断提高对下属单位、对群众的服务态度和质量。
近年来,舟山市坚持把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环节来抓。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市属单位党委(党组)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科级干部初始提名和推荐制度,采取党员干部大会“海推”提名、党组织推荐提名、个人署名推荐等,进行广泛的定向和非定向推荐,增强了群众对民主推荐过程的信任度和推荐结果的认可度,做到取信于民。
集体意志取代“一把手”拍板
以党内集体推荐取代少数领导提名,以公开演讲竞选取代单纯的书面考察,以党委(党组)投票取代“一把手”拍板——舟山市市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尝试全程透明竞争,实行“两轮票决”的干部遴选新办法,为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开创性的新思路。
今年6月,舟山港航管理局向本系统公开推出3个科级干部工作岗位。 6月23日,局党委召开会议,对民主推荐出来的三位对象是否列为考察对象进行研究、讨论和票决。会上,工作人员先逐一介绍三位对象的基本情况、推荐理由,局党委成员对这三位同志的情况,分别发表个人意见,并当场投票,根据票决结果决定考察对象。
根据党委会票决结果,三名对象顺利经过了考察等环节。 7月8日,局党委再次召开会议,在介绍完三位对象的考察情况后,党委成员集体讨论,以票决的方式决定任用对象。据了解,对提拔任用的干部试用期届满后,局党委也将用集体讨论的方式决定是否按时转正。“党委‘两轮’票决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举措,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杜绝了‘某个人’说了算,也充分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责任心。”市港航管理局局长傅良国说,目前,舟山市港航经济正面临大发展的机遇期,开创性的工作需要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和人才队伍。局党委更加明确了选好人、用好人的干部选用导向,提高干部公信力,体现集体意志和群众意志。
从今年开始,舟山市规定市属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在考察对象确定、干部决定任免前必须由单位党委(党组)实行“两轮”票决,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对提拔使用的13名科级干部实行了票决。
干部工作,能看能听,还能说能评
7月9日市公安局大会议室里,正在举行市公安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大会。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蔡步雄代表局党委,向参加会议的局机关、定海分局和普陀分局的95位干部,专题报告了近两年市局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会上, 95位中层干部每人拿到了两份表格,分别对局党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和两年内局党委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刘涛是2008年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从当初的理论考试第一到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等过关斩将,直至最终被提拔任用,刘涛都深感压力不小。这次他被列入测评对象之内。“工作做得好不好,周围人看得一清二楚,我的民主测评结果,其实就代表着大家对我的认可度。”刘涛说,“结果无论怎样,都将督促我今后的工作要加倍尽心尽责。”
在投票箱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局长虞迎龙庄重地投下了一票。他告诉记者,他给局党委打分,主要关注的是决策有没有民主过程,是否符合党规定的制度,效果如何等方面;而给干部打分,则先考虑该干部的德和能,再结合该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现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越来越科学、民主、公开,作为普通干部,我们不仅能看能听,还能说能评。”虞迎龙认为,近年来,舟山市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有了质的飞跃,“神秘的宝盒”已慢慢开启。“如今,组织赋予我评议和测评的权力,我就要慎重的使用好这个权力。”
对市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一报告两评议”,是去年起实施的。目前,已在市教育局、市城建委、市经贸委等56个单位开展了这项工作。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监督,规范市属单位尤其是“一把手”的用人行为,强化选人用人内部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档案一人一表,成长历程步步可查
为防止和杜绝极少数人“带病提职”甚至“边腐边升”,舟山市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科学机制,实现事前防范、事中规范。今年初,舟山市出台《舟山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暂行办法》,在市属单位内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市港航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处长顾力波从档案柜里拿出一份科级领导干部记实表。该记实表分选拔任用干部基本情况、选拔任用程序执行情况和重要情况记载三块内容。其中选拔任用程序执行情况又细分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谈话、发文、试用等十项内容。
记者看到,选拔任用程序执行情况详细记录着该干部的选拔任用全过程,包括民主推荐会议的投票时间、得票数、参加人员范围,谈话时间;确定考察对象时的形式、讨论结果;考察期间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结果,以及讨论决定的表决票结果。
目前,该局将1991年以来提拔任用的44位市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档案一一进行了规范。根据要求,全部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的全程记实。“这项工作虽然量大,但很有必要。我们的责任也重了。”顾力波告诉记者,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如同整套证据“保全”,将干部问责制落到实处,增强了各责任主体选拔任用干部的责任意识。而干部档案管理的规范,其实也成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台账”,主要环节的执行情况一目了然,为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供了客观依据,有助追溯倒查。
权力下放,矛盾化解,一身轻松!
生命在于运动,干部在于流动。每到单位岗位变动时,单位“一把手”的办公室、家里总比平时“热闹”许多。而市教育局局长缪和平却显得比较轻松。其实,真正让这位单位“一把手”轻松的原因是,“机关中层干部的民主竞聘制度”这项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制度。
记者了解到,该制度突出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注重竞聘对象的广泛性,基于机关公务员编制紧、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将参加民主竞聘的人员覆盖到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全部领导,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聘录与择岗,大大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
局机关中层干部“民主海选”制度已推行了两轮,在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也营造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用人氛围,广大干部更关心自我的精神状态、业绩与对组织的贡献,更关心自我工作的效能、效益。
当初也曾有人善意提醒过缪和平:“搞这个干嘛,一局之长,有权不用,干部不管,还管什么。”但制度推行后让所有人都看到了实际效果。
制定和推行机关中层干部“民主海选”制度,就是以“搅动干部灵魂”为根本,着眼机关效能、效益与效率建设。“现在干部提拔任用找门路、托关系、打招呼的没了。干部谁来当,群众自己选,每个人都按制度办事。”缪和平坦然说,“普通干部是一票,我也一票,效力相当。权力下放,矛盾化解,一身轻松!”
近年来,舟山市把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宣传作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市属单位特别是市属单位“一把手”关于干部工作规范和要求方面的学习和引导。去年起,舟山市探索实行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对任职期间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选拔任用干部、用人风气、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监督经常化,一旦发现问题就查处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有效监督,保证用人的准确性,除了建立完整的制度和工作规程,还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落在实处。近年来,舟山市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对选人用人行为监督的经常化。 2008年以来,舟山市连续三年对部分市属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实现了对选人用人行为监督的经常化。
市经贸委组织人事处处长林旭波去年参加了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市属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在走访检查了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近10家单位后,“机关单位的干部任用工作确实越来越规范了”是林旭波的最大感触。他还将一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运用到本单位工作实际中。目前,市经贸委积极探索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建立了“三培养”制度。
为坚决查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行为,舟山市畅通“12380”电话举报、“部长信箱”网络举报、来信来访举报等监督渠道,构建“三位一体”举报网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08年以来,对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9件举报件进行了重点查处。
据舟山日报 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