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这两天,家住椒江区铂金广场的周先生为基本医疗保险所困扰,听朋友说相关部门对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已作了调整,可具体怎么调整,自己却不是很清楚。
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有了新的变化,执行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具体的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及生育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2290元,调整后个人账户划入金额相应增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元,由参保人员缴纳。
另外,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限额为17万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567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职职工负担20%,退休人员负担15%;56700元以上至1134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职职工负担15%,退休人员负担10%;113400元以上至170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负担10%。
据台州晚报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