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工作已全面启动。凡在2010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基本养老金执行预发的企业退休人员都将进行基本养老金计发核定。
2010年退休(退职)人员,继续实行新老办法对比,如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差额部分予以补齐;如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出部分按95%封顶。
为了妥善解决2010年当年退休(退职)人员和2009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合理衔接,2010年退休(退职)人员可在新老办法对比核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上,另加过渡性调节金35元。
萧山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于8月底前全部计发完毕。计发后实际养老金与预发养老金的差额,将随9月份的退休养老金一并发放。萧山区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为882.60元/月,按“双低”标准参保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为750.21元/月。(每日商报 记者 孙颖 通讯员 余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