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小豪、小杰、小明等7人,是象山县某中学的初中生,平时称兄道弟,都有吸烟的习惯。昨天,7人中,年满16周岁的小杰和小明,因涉嫌抢夺罪被象山检察院起诉。起因是他们从去年底开始,经常拿着玩具钱“买”中华烟。
去年12月底,小豪在路上捡到一张50元的玩具钞票,上面的图案和颜色与真币相似。小豪把这张玩具钞票拿给兄弟们看,“玩具钞票也是钞票啊,不如去用用看嘛。”其中一人出了主意。
大家一致同意,商量后决定,用它去“买”中华烟。
今年1月,7人一起出去,目标是只有一人看管的烟杂店。
“老板,给我一包中华烟。”一人对着店主说。
当店主拿出一包中华烟,放在柜台时,另一名同伙走了上去,“老板,帮我拿一瓶矿泉水。”店主又转身拿水,这时,拿到烟的人,扔出手中的玩具钞票,叫嚷着:“钱放在桌上了。”然后,撒腿就跑。
等店主发现真相时,买烟的人已经无影无踪了。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他们的胆子更大了,特地去买来了面值几千元的玩具钞票。
今年1月寒假期间,他们如法炮制,一共作案14次,共计78包中华香烟。其中有2次数额最大的,都是用6张百元面值的玩具钞票,抢得一条中华烟。
今年6月,7人在一起玩的时候,被一名店主发现后报警后,7人统统被抓获。本报通讯员童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