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为深化投诉和解机制建设,升级消费维权互动协作机制,日前,安吉县消保委与县邮政局共同签订了《安吉县邮政服务消费者投诉和解对接工作协议》,通过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和消保委的社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消费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呈现出消费纠纷数量不断增多、领域不断扩大、争议日趋复杂和消费者维权需求日益广泛等特点。传统的消费纠纷解决模式面临着成本高、效率低、资源不足等问题。
为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安吉县消保委不断拓展消费维权领域,建立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实施“消费预赔金制度”,成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站、点,推行“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有效转变消费纠纷传统解决模式。通过实践,消费纠纷得到有效控制,消费者投诉明显减少,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增强。
目前,安吉县消保委已与该县较具规模的53家商业企业和服务企业签订了“有责投诉不出门”消费纠纷和解协议,较好的营造了“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的良好氛围。(朱铁兵 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