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我盖了16年章,还从没碰到这样的事。”日前,市区百草园社区主任孟广梅面对记者大吐苦水。本想帮忙,为居民开一个养育证明,没想到却惹出了麻烦,当事双方都找她来吵。
“一方说我们无权开具这样的证明。一方坚持要开,搞得我们都没办法工作了”。
正说着,又有居民来社区盖章。一位姓陈的阿婆拿着半张百元钞票找到社区,要社区开一张证明,证明这张钞票是由孙子无意中撕坏的,她好拿着证明到银行去换钞票。对此孟广梅哭笑不得,不过拗不过阿婆,最后还是为她开了证明,盖了章。
什么样的章能盖,社区主任很困惑
孟广梅认为,有些章确实需要居委会盖,可有些章让居委会盖就有点莫名其妙。像居民到一些工作单位求职,需社区证明该居民有无违法犯罪、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为居民家务事出具证明等。这些情况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复杂,社区也没有取证权。除证明居民是否居住在本社区,以及简单的亲属关系外,其他都很难证明。
说起盖章的苦衷,孟广梅说:“有些章我们也知道不能随便盖,许多事情我们不在现场,根本没办法证明。可如果不盖,居民就一天到晚来吵,还说我们不为居民办事,影响居民对我们的印象,对今后开展工作也有影响”。
记者了解到,许多社区都经历过盖章的烦恼。面临“公章之累”的居委会常陷入“两难”:因为不了解情况不敢盲目盖章,居民就会对居委会有意见;而盖章,又可能会陷入纠纷中。
目前盖章仍是社区工作的重要一部分。这些章中,有为子女暑期活动盖的,有办理各种证件的,有房屋续租的……而许多章为何要盖,是否能盖,着实让人困惑。
社区居委会呼吁要给公章“减负”
有律师认为,居委会主要负责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性事务,超出范围的居委会不应介入。社区居委会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涉及居委会公章的使用范围行使权力。
律师认为,若居委会盖章出具的证明,因内容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的,居委会将承担法律责任。律师建议,居委会在盖章时一定要谨慎,务必查证,同时社区应敢于行使拒绝权。
有社区主任也建议,应出台一个规范社区证明盖章的文件,细化公章使用范围,明确哪些证明社区应该开,哪些证明不应该开。
据了解,去年杭州市取消社区盖章项目59个。
据绍兴晚报 记者 钟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