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17日讯
干部退出机制浙江试水
某个干部可能在民主测评中票数很低,但如果其主管领导帮他解释,“比如要求对他的票数进行综合考虑,情况就可能完全不一样。这个‘综合考虑’就有许多文章可做”
浙江省遂昌县西畈乡原党委书记黄彤兴没有想到,当了10年乡镇领导的自己,有一天会因为年终考核不合格,被要求进入“后进干部培训班”学习。
遭遇同样命运的还有其他8名干部,2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都是因为在例行的届中考察或年度考核、重点工程项目考核中排名倒数。“下岗”后,他们被要求参加为期3周的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
培训内容是县委书记葛学斌亲自安排的,包括“十个一”:读一本好书、开展一次软环境建设讨论活动、进行一次勤政廉政教育、走一次红军路等。
培训班结束后,9人的岗位被重新安排:3名正科级干部转岗,4名副科级干部被安排到重点工程锻炼一年;排在末尾的两人改任非领导职务。
这是遂昌县领导干部退出机制试点中的一环。“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已成为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一个难题。”浙江省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干武东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从2001年起,浙江各地就对不称职干部采取了多种办法予以调整,进入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回炉”就是其中之一。
自2008年以来,浙江省已调整不称职干部374人。
“慢跑干部”被扣分
7月,在浙江省委组织部召开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闻通报会上,新闻发言人吴顺江指出,“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是浙江省今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
这一制度的最初尝试是从基层开始的。早在1996年,浙江宁海县就开始了探索。宁海创立了自己独特的干部调整考核机制——“扣分制”。就像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要被扣分一样,当地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或在考核中成了落后的“慢跑干部”,也要被扣分。3年内累计扣分达到7分的,就必须递呈辞职书。
宁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能迭说,扣分制就像“刹车”,可以防止领导干部官德下滑。这一做法也改进了干部辞职标准,使干部“退出”有了一个“软着陆”。
实行扣分制以来,宁海县共有39名领导干部被扣分,11名领导干部辞职退出。“今后将尝试领导干部问责制,不断加大不胜任干部退出力度,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王能迭告诉本刊记者。
在遂昌县,不称职的干部会像黄彤兴一样,先免去或暂停现任职务、进培训班,然后进行岗位调整。培训班出来后如果表现良好,仍然可以得到提拔。遂昌县党校原副校长李明就曾有过类似经历。2002年他因考核不合格被降职,但4年后,因工作努力,他又被提任为县旅游局党组书记。
另一些地区走得更远。从2001年起,浙江温岭制定了领导干部辞职的13条标准,由此拉开了浙江省干部辞职制探索的序幕。短短几年间,温岭共有40多名各级干部辞职,39名干部待岗。
“正是这些探索使浙江基本形成了领导干部退出机制的雏形,”干武东向本刊介绍,“具体包括严格任期制,让到龄的干部退出;落实审计制,让不廉洁的干部退出;推行评议制,让群众不满意的干部退出;实行淘汰制,让拖后腿的干部退出;完善考核制,让能岗不相适的干部退出;建立问责制,让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退出。”
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
上世纪90年代,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就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对公务员辞职辞退、退休分别进行了专章规定,并首次以法规的形式作出了“开除”公务员的规定。
200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从法律规范上确立了公务员退出机制。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始终难以打破。
据人事部统计,1996年至2003年,全国共有19374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平均每年辞退公务员2421人,以全国公务员总数500万计算,年均辞退率只有0.05%。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正以每年20%的速度增加,公务员在未来几年中将严重超编。
“干部退出机制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告诉本刊记者。
2000年后,中央提出“干部能上能下,公务员能进能退”,不少地方启动改革,探索干部退出机制。
2004年,湖北武汉市出台政策,鼓励公务员辞职、提前退休,并规定:提前退休可加1至3档工资,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可获5至8年基本工资的补偿。
两年后这一政策无疾而终。其原因是鼓励公务员辞职不符合《公务员法》,而且其间没有人主动辞职,没有人因考评不合格而被辞退,只有少部分人违纪违法被开除。
干部退出机制需摆脱人为因素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认为,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才能够保持公务员队伍鲜活的生命力。“这些做法是否可行有待验证,从全国角度来看也没有公认的标准”,王长江说,但各地的尝试对于改变当前公务员队伍人浮于事的现象是有好处的。
毛寿龙对此十分赞同,他认为浙江各地的领导干部退出机制试点,总的方向是对的。但他同时指出,干部退出的考核标准可能存在许多不足,可操作性不强。“这些考核缺乏社会化的评价和公众评判机制,考核指标不够科学,考核方法不够完善,考核结果也缺乏权威性。”
浙江省委党校教授王河也有同样的担忧,“以往干部管理中的领导权威、长官意志在现阶段仍有很大市场。”这导致干部考核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严重。
他举例说,某个干部可能在民主测评中票数很低,但如果其主管领导帮他解释,“比如要求对他的票数进行综合考虑,情况就可能完全不一样。这个‘综合考虑’就有许多文章可做。”
除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外,这些尝试也面临其他困境。尽管干武东指出,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在浙江各地开展过程中,并没有遭到太多阻力。但一名多年从事组织部门工作的官员告诉本刊记者,这一尝试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许多人还存在着‘官贵民贱’的思想,认为干部的‘下’和‘出’等同于犯错误。”这些想法严重阻碍和制约了干部的“正常退出”。
从浙江省两年来调整不称职干部的人数来看,调整比例并不算高。在毛寿龙看来,干部退出机制真正实行,最好的方法是制定明确可行的评估程序和进行公务员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深圳推出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办法就颇专家称为他称道。
从4月1日起,深圳公务员实行聘任制改革,细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个类别,约69%的公务员将被划入后两类,实施聘任制,职级晋升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同时为他们设立独立的退出机制和晋升系统。这一做法受到许多专家的高度评价,被认为是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实行干部退出机制的破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