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读者王先生:上周五晚,我到温州市区瓯江帆影广场那里散步,看到一处观景台上有不少人在玩轮滑,想去看看,不料被两名男子拦下,称不玩轮滑不能进入。我就不明白了,公共场所怎么会出租给别人办溜冰场了呢?
记者核实:上周六晚7时许,记者来到瓯江帆影广场,只见附近有两处圆弧型的观景台,每个观景台都有数百平方米。广场上秩序井然,不少人在观景台内玩轮滑。观景台有两处出入口,其中一处出入口被一条红色条幅“封堵”了(如图)。
几名想从观景台跑到广场上玩轮滑的小伙子,被工作人员劝退了。工作人员说:“你们只能在里面滑,若被执法人员看到,轮滑鞋就要被没收。”
一些来乘凉的路人说,现在的瓯江帆影广场清静多了,环境也好了。不过,也有人说,观景台是公共场所,有关部门把它承包给个人,让它成为溜冰场,这损害了公共利益。还有人提出,那些承包的费用哪里去了?有关部门应该给市民一个交代。
市行政执法局广化中队负责人说,过去瓯江帆影广场一直是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环境乱点,包括夜间出租轮滑的摊贩之乱。轮滑爱好者与路人磕磕碰碰的事情时有发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行政执法、街道、公安、园林等部门曾对瓯江帆影广场一带进行联合整治。该负责人说,瓯江帆影两处观景台是轮滑租赁摊贩的疏导点,让轮滑爱好者与路人分离,这样既消除安全隐患,又疏导了摊贩。
市行政执法局鹿城一分局一位刘姓副局长说,完全取缔轮滑租赁不符合实际,瓯江帆影广场游人多,也需要一些老百姓喜欢的娱乐活动,因此他们对轮滑租赁摊贩进行疏导。对占用公共资源的问题,他们也考虑过。而通过规范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同样是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两者相比,他觉得利大于弊,希望市民能理解。
关于收取场地管理费的问题,他解释说,想经营轮滑租赁的人很多,后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收取一定管理费。这些费用由社区等收取,专门用于聘请协警对瓯江帆影广场一带进行管理。
据温州都市报 记者 潘贤群 夏子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