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本月初,南都德加刚刚爆发了一场因为业主质疑业委会将五百多万“物业维修基金”买了理财产品,业委会愤而集体辞职的风波。
最近,距离南都德加不远的“世纪新城”有两个方案正在火热表决中,一个是金额逾200万的改建项目,一个是新版业主公约,表决截止20日。一些业主心急火燎地投诉到报社:“这么搞,违法的”。
有钱的世纪新城要搞一个大项目
位于文二西路的世纪新城是杭州城西的一个中高档小区,占地33万平方米,整个小区有2100户居民,共计六七千人。目前二手房价大致在每平方米2.5万元至3万元之间。
跟南都德加一样,世纪新城也有个特殊性——“有钱”。
当年文二西路改造,该小区获得道路补偿款达900余万元之巨,再加上每年小区营业用房出租也有上百万收入,这逾千万的钱存放于“物业维修基金”,有关用法,相当敏感。
近来的纠纷就因钱而起。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小区业委会就几次提出要对小区进行封闭式改造,包括增添门禁系统,改建大门等,预算在200万元以上。钱的出处就来自上千万元的“物业维修基金”。
但是,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业委会成员说,去年我就反对,公开、明确反对,今年他们还是要弄这个工程,并且炮制了一个新业主公约。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在本月初看到这份张贴在楼道里的新版业主公约,表决截止20日。
提出反对意见的人直指,这份所谓的新业主公约,就是为工程进行开道的。
“不足30%反对即可实施”是个稀罕物
世纪新城小区业委会共有11名业主构成。副主任叫“过大江”。他说,业委会的初衷是为了改变目前小区“群租”“开公司”的猖獗状况。
整个小区6个大门,以后要全面安装门禁系统,刷卡入内,每家每户凭房产证和身份证领取门禁卡,这样群租和开公司就行不通了。相对于以前的业主公约,修改是为了“更具操作性”。
最具操作性的也是目前引发争议最大的一条——新业主公约第22条: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保、改建工程在实施前,须将方案向业主公示,经十天公示期满后,在不足30%业主反对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公告。对特别重大的小区公建事项,则需要经全体业主投票决定。
“不足30%反对”?反对业主问,为什么不写“70%同意”?这一“逆反”讲究大了去了。小区工程本来就有相当部分人持观望态度,真正极力反对的是少数,这一表述,就把大多数观望的人群全部归为“同意”。
就像目前要进行的这个工程,只要反对的业主不到30%,200万就这样出去了?
小区里的事,怎么才能“民主集中”
小区的事情就好比一场家务事,众说纷纭,众口难调。
过大江说,定这个公约,我们召开过楼道代表会议,有四五十位楼道代表出席,大家相当支持,有人在听过公约后很肉麻地说“虽然鼓掌不能代表什么,但是,我们仍要再一次热烈地鼓掌,以此对你们表示感谢。”
马上有业主跳出来:四五十位楼道代表能代表我们2000多位业主的意见吗。
有人就事论事,我们小区6个大门4个沿街,要车辆出入,门禁用不上,那不浪费吗。有人说,老早就说了,这千把万的道路补偿款本来就属于全体业主,干脆分了。
学术气重一点的人,大热天带着法律条文去跟业委会伦理,“不足30%反对”这个是违反我国司法中有关民主集中的基本精神的。
包括公约里其他条款,“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财产的管理者”,“业委会对小区作出贡献业主的奖励,由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出。”这与国务院到地方的物业管理条例都相违背,一旦通过,业委会权力将被错误放大。
也有人当和事佬:业委会成员都是有钱人,不会来动这公共基金的。反对者立即驳斥:难道我们不应该把游戏规则建立在法律和法规上,而建立在个人人品上吗。
过大江有点生气,我觉得我们没有错,大多数人也是理解的。他甚至对整改后的情况充满愿景,等我们把群租、开公司等问题解决好,还可以给其他小区一个借鉴,“不管了,公约先出去再说”。
距离20日还有两天,世纪新城暗潮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