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 连诚
淳检捕字(2010)168号
汪某,31岁,淳安人。
陈某,33岁,淳安人。
5月的一天,汪和陈到邻村亲戚家喝酒,村里的张某也在。
张是个酒鬼,说话也口无遮拦,总是骂骂咧咧,村里少有人搭理他。
当日,酒过三巡,张略显醉意,臭脾气又上来,对着汪不停地说,把他从头到脚数落了一个遍,一会说他是麻子,一会又说他老婆难看。
张又数落起陈,说陈的姑父也是麻子,他们全村人都是麻子。
汪陈二人听了很是不快,连忙告辞。
从亲戚家出来,汪一路很是恼火,和陈抱怨道一定要找机会修理张这个小子。这时,张从后面赶了上来,说汪的父亲按辈分得叫张爷爷,汪就得管他叫一声祖宗了。
汪脸都青了,可是张还是唧唧歪歪,说个不停。汪忍不住大喊一声“打的就是祖宗”,一拳把张打翻在地。陈抄起路边的一块木板朝着张打下去,木板折成两段。两人还不解气,再加一顿拳脚,直到张一动不动。
张身上多处被打伤,一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汪、陈被淳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孙兆云 通讯员 淳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