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东阳有一对已经登记的夫妻,女方嫌男方家给的彩礼不够多,面子上挂不住,竟然拖着不肯办结婚仪式。在这样现实的压力下,男方终于爆发了。
登记结婚一年后,这对小夫妻经法院调解,同意离婚。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并不是这么爱财的。”说起自己的前妻,小李一脸无奈。
2008年初,25岁的小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小陈。两人都是东阳人,小陈比小李小一岁,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双方都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她并不像别的女孩那样,要求我买这买那的,人也长得很漂亮。”小李说。因为两人兴趣相投,性格也合得来,交往了几个月后,2008年12月,两人在双方亲友的见证下,举办了订婚仪式。
小李家是做木材装潢生意的,在当地也算得上条件不错的家庭。订婚时,出于对女方的重视和尊重,按照当地的风俗,李家送给女方88000元及一些金银首饰作为彩礼。
2009年3月,两人领取了结婚证。但小李一提到要举办结婚仪式,小陈就回避。催了几次后,小陈始终不肯,小李才终于问出了原因——小陈的妈妈嫌订婚时男方送的彩礼太少了。
原来,订婚后,小陈妈妈就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小李家的经济情况,并获取了一个重要信息:小李姐姐出嫁的时候,父母送了一辆十多万元的车子作为嫁妆。于是,她要求女儿以此为理由,要求男方再送一辆十多万元的车子,否则就不办婚礼。
“我家其实有车,虽然在父母名下,但平时都是我在开的。”小李很无奈,不是舍不得花这个钱,是觉得没有必要。
刚开始,小李还循循善诱,劝导小陈,但小陈一直比较听从父母的意见,一定要一辆新车。小李忽然觉得,小陈是那样的陌生。
小李生活在这样的现实压力之下,觉得又无奈又累心,便于今年3月起诉到东阳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所有彩礼。
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小陈拿回了结婚时带到男家的一些嫁妆,还补贴了男方一万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