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0日讯昨天召开的市纪委全会透露,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72件,处分干部581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39人,移送司法机关79人。
比较典型的案件有:龙湾区原区委常委、温州民科基地(龙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施某某受贿案;温州医学院附属一医新院建设指挥部原主任林某某受贿案;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院长、党委书记姜某某受贿案;温州市铁路新客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特大串标案,涉案金额达5.5亿元。同时,温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调查处理网络媒体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查处了龙湾区人大副主任吴某某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调查了温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季某某私设小金库案件等。
下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腐败案件、执行《廉政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发现的案件、农村基层组织换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其它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前不久的‘高尔夫门’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廉政准则》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52条廉洁从政红线绝不能逾越。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伞剑’精神,惩恶扬善,激浊扬清,努力为温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宇宁在会上比喻道,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是一把“伞”,要为干净干事的干部遮风挡雨,保护干净干事的干部、人民群众和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还是一柄“剑”,对干部中违反党纪国法,损害老百姓和经济主体利益的人和事,特别是对那些胆大妄为、目无法纪、不听提醒、顶风作案的人,要敢于出手、敢于碰硬、敢于亮剑。
据温州日报 王丹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