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0日讯绍兴市区参加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又将开始了。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0年10月31日前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的人员,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体检。
这次体检,城镇居民体检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未成年人体检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城镇居民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内、外科),心电图,计算机X线胸部摄片,两大常规(血、尿),彩色B超(肝、胆、双肾),血糖,血脂,肾功能,GPT,AFP,眼科常规;未成年人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肝功能,眼科常规。其中: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提醒的是,城镇居民和非在校未成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原办理医疗保障登记的社区(镇街劳动保障所)领取“体检券”;凭本人身份证和“体检券”规定日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如有特殊情况的,也可在本次承办体检工作的医院中自行选择并预约。而在校(园)参保学生(儿童)凭《绍兴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手册》到所在学校(幼儿园)进行健康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学校(幼儿园)与承办医疗机构确定。
据悉,本次市区城镇居民和非在校未成年人健康体检的医院为:绍兴市中医院、绍兴市第六医院、绍兴市第七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和绍兴市第五医院(原绍兴咸亨医院)。
据天天商报 记者 章建坤 实习生 唐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