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近日据温州市民蒋阿姨反映,她到温医附一院看病时,在医院卫生间里看到一则“药品回收”的小广告,她试着按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对方一开口就问“有什么药,过期的也可以”,最后还说“可以上门收药”。蒋阿姨说,过期药品一旦卖到患者手里,后果就不是延误病情这么简单。
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谁向药贩出售药品?
根据蒋阿姨的提示,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大医院,在医院卫生间、医院附近的电线杆、墙壁上发现了不少“药品回收”的牛皮癣广告。
本月17日下午,记者以出售用不掉的药品的名义,拨通了其中一个“药品回收”的联系电话,对方是一男子。该男子在电话那头说,可以“上门服务”,也可以另约地方,还说可以回收那些过期的药。记者就与该男子约好第二天见面的时间、地点。
本月18日中午12时左右,在市区中山公园门口,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30来岁男子如约出现。记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两盒芬必得,说要先谈谈价格,该男子看了一下药,说:“8元一盒”。
记者随后佯装打电话叫人把其他药送来。在等待中,记者与该男子攀谈起来。
该男子自称姓赵,安徽人,两年前在一家医药公司打工。在工作中,他得知药品回收很“来钱”,就辞掉工作,与几个老乡一起干起来。
赵某说,他们所回收的药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公费医疗人员,这些人可以报销医药费,就让医院多开药,之后将用不掉的药卖给他们。这些药基本上没有过期,可以卖个好价钱。二是医药代表,有些医药代表的一些药销量不好,造成大量积压,为了减少损失,医药代表就会想方设法把已经过期或快要过期的药处理掉,往往以低价卖给他们。
正当记者准备打听回收的药品销往何处时,赵某的手机响起。接完手机后,赵某让记者打个电话催下送药的人,他说马上要到另外一个地方“收货”,随后上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
药品回收后销往哪里?
本月19日,记者再次联系了一名药贩,在温医附二院附近与其见面。此次,记者借口是用医保卡开的药。
该药贩自称来自湖北,但不愿透露姓名。
“你回收的药卖到哪?”记者问。
面对敏感问题,该药贩一开始不愿多讲,只说“我们也是卖给别人”。在看到记者拿出黄色医保卡后,该药贩有点松口,催着记者去医院开药,而且开起了“收购药方”,洛丁新、达美康、胰岛素等,说了一长串。
随后,记者装作去买药。途中,记者趁机追问药卖到哪里,该药贩断断续续地透露了一些细节,“回收来的药,一般卖给一些小诊所和小药房。”“我们也就赚个差价,拿芬必得来说,市场零售价在十七八块,回收过来七八块,送到小诊所是十来块,人家也觉得划算。”
“我用医保卡买药,到时会不会查到我头上啊?”记者随后问。
“不会的,放心吧,那些诊所都在城郊接合部和乡下,绝对安全。”药贩打起了包票。
私人回收药是否违法?
据有关药品管理办法和法规规定,除中药材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个人是不允许从事药物收售买卖的。个人回收药品,将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温州市药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药监部门一直没有放松对药贩的打击,但从事药品回收这个行业的人多是“散兵游勇”,流动性、隐蔽性很强,给执法监管带来较大难度。
该人士还称,他们对此将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市民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不要把家中剩余药品卖给药贩。目前,温州市不少药店均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点,市民可将过期药品送到指定药店。
据温州都市报 记者 黄云峰 实习生 张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