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23日讯 国土资源部上周宣布全国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今天,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坚决贯彻国家有关整治房地产闲置土地的要求,已对土地闲置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并拟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今年以来,浙江切实加快房地产闲置土地的清理认定,依法加大处置力度。结果显示,全省房地产闲置土地中,用地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占闲置土地总面积的25.03%;由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原因造成的,占62.19%;因被司法查封而闲置的,占12.78%。
目前,全省未发现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等情况。
国土部公布土地闲置情况后,有媒体曝光了各省区闲置土地的名单,其中在浙江房地产市场,由于企业原因而形成的闲置土地有位于嘉兴市的余鑫田/2007-32号地块;因政府原因而形成的闲置土地有5宗,包括浙江银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杭州的一块地以及温州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温州的D-2-2地块等。
省国土厅立即就上述地块情况向国土部核实,得到的答复是:上述信息未经官方核实,也不是官方正式提供的。不过,省国土厅土地利用处坦言,浙江肯定存在闲置土地,具体宗数及项目名称正在进一步核查。
“尽管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复杂多样,但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我们都将全力推进闲置土地的整治。”省国土厅土地利用处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浙江打击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毫不手软。除了众所周知的温州收回“地王”案件,全省各地还解决了一批房地产闲置土地案件。
因为政府原因,浙江恒晟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临安的住宅项目,因附近有化工污染企业未及时搬迁导致环评不能批准,造成其动工开发建设迟延,并导致闲置。经国土部门多方调处,限该项目于今年7月15日前动工,目前该项目已动工。
对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国土部门毫不手软地收取土地闲置费。德清中大莫干山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武康镇有一块住宅用地,合同约定于2008年6月30日前动工建设,但企业并未如期动工建设,县国土局根据相关要求,向该企业收缴土地闲置费841.03万元。该企业已于今年3月15日开工建设。
“土地闲置,一定难逃法眼。”省国土厅再次提醒有关房地产企业,我省在全国率先建成的“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可以对已供建设用地的出让金缴纳、项目开竣工及土地闲置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有可能造成土地闲置的企业,要抓紧开工了。”
政府整治闲置土地,将促使存量土地进入市场,缓解土地市场的供求矛盾。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教授认为,此举有利于抑制土地市场的投机行为,使开发商不再依赖土地增值的收益,而通过开发商品房谋求合理利润,从而促使楼市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