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陈(化名)夫妇坐在江干区法院的被告席上,心里很是难受。原来,提起诉讼的是他们举行婚宴的酒店。该酒店位于环城北路上,是一家三层楼高的老字号酒家。
酒店提起诉讼,是因为小陈夫妇拒付酒席近5万元的尾款。但是小夫妻拒付却有自己的理由:“我们婚宴摆在大厅的海报无端端被画花了。这是酒店管理不当,应当作出赔礼道歉。”由于不满酒店方对此事的处理,他们选择拒不付款。
昨天,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当庭,小陈夫妇对酒店提起反诉。
一楼婚宴喝醉的伴娘
画花海报惹纠纷
2010年3月27日,小陈夫妇在该酒店二楼举办婚宴。酒席办共28桌,此前已支付3000元定金,双方约定,近5万元尾款将在宴请结束时支付。
当晚,小夫妻当场拒付这笔钱。
陈妻说起此事很是委屈。“我们结婚的海报原本放在一楼大厅迎客使用。没想到家里人去拿海报时发现,我们夫妇的照片无端端被人画花了。”至今,她都为婚宴的这段插曲深感遗憾,“结婚的新人,都希望自己的婚礼可以完美无缺。但是没想到,由于酒店方的疏忽,发生这种事情,我们很气愤。”
酒店承认,小陈夫妇的海报确实被画花了。当天,酒店同时承接了三对新人的婚宴。其中在一楼办婚宴的伴娘,因为喝多了,在醉眼中弄错了海报,画花了小陈夫妇的照片。
酒店方说,当时因为此事,两对新人引起了纠纷。尽管一楼夫妇对他们做了道歉,但小陈夫妻仍然拒绝付款。
“他们提出赔偿10000元,外加少收一桌酒宴的钱。”由于酒店不同意这些提议,双方最终将此事闹上法庭。
小夫妇指出
少收婚宴的钱是因为龙虾里有口香糖
昨天,小陈夫妇承认自己还未支付婚宴尾款。“因为我们认为放在大厅的海报,酒店有帮我们做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小夫妇说,婚宴的海报是由酒店方制作。这是他们在该酒店办婚宴时,享受的一项服务。
但酒店方却认为,虽然新人认定是酒店方管理缺失导致海报被画花,但与此同时,他们又认可造成意外的是案外人的另一对夫妇,并接受了对方道歉且原谅了他们。因此,根据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来看,酒店可免除相关民事责任。因此,小陈夫妇不能以酒店管理瑕疵为由拒付尾款。
当庭,小陈夫妇否认自己一开始就要求赔付10000元和少收婚宴钱的要求。“我们要求酒店登报道歉,不过他们不肯。”在多番协商未果下,小陈夫妇说,自己是在酒店要求他们提出经济补偿后,才说要10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至于免单一桌婚宴费用,小陈更认为是事出有因。“我们的客人在龙虾头里吃出了口香糖。他们是因为这件事才答应免单的。”
酒店方则认为,对方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婚宴菜肴中吃出异物。
昨天,双方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只能等待判决。每日商报 记者 林轶洁 通讯员 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