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昨日举行第26次会议,预定会期2天半。
本次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提交关于提请审议修改《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议案并作说明。如建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将阻挠、干扰供水设施抢修工作,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罚款数额与《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相衔接;建议《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位于环境敏感区的排污者,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此前《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则规定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等。
此外,会上还作了关于《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市本级200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杭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市人民检察院人事免职报告等。(每日商报 记者 林轶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