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去年年底,义乌赤岸镇某村村民陈某为了出入方便,在自家门前建了两级台阶。这两级台阶使得村民出行不便,协商无果的邻居把问题反映到了相关部门。
结果就这么两级台阶的问题,连续投诉了18次、投诉了3个月还没解决。
近日,义乌市政府以“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主题活动为契机,一声棒喝:要彻底扭转部门办事作风,杜绝部门间相互扯皮。
纠结“谁是执法主体”
多个部门踢皮球
2009年12月2日,义乌市数字城市96150平台接到一个举报电话:“义乌赤岸镇某村村民陈某擅自在路边做了两级水泥台阶,影响车辆通行。”
2009年12月4日和5日,义乌市行政执法局赤岸大队接到反映情况后,到达现场调查。之后执法局反馈的消息是:台阶不属于建筑本身,该问题是占用土地纠纷,不归他们管。
于是,该案卷又被“顺理成章”送至国土局。12月8日,国土局反馈表示:建水泥台阶影响通路,不属于非法占地问题,请转相关部门调解。
台阶问题影响交通。于是两级台阶问题又交办给了义乌市交通局。然而相关负责人表态:“交通局只管县道、乡道。村道我们不管。”
事情一筹莫展之际,义乌市数管中心想到了赤岸镇镇政府。
当时,赤岸镇相关工作人员确定两级台阶为违章建筑,并且责令拆除其中一级台阶。结果陈某并未主动拆除台阶,具体强制实施单位又回到了执法局。
集中清理,两级台阶“浮出水面”
就这样,两级台阶的问题在各部门间兜兜转转3个多月,每个部门都用“合理”理由把问题转办了出去。
“因为谁都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义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葛国庆一语道破当中玄机,“责任不明确对他们来说更是好事,出事了,这就是好借口。”
前一段时间,义乌市委市政府为转变政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开展“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主题活动,成立专门的“两创两提”办公室,决心彻底扭转部门办事作风。同时也对长久以来群众重复投诉举报未解决的案例进行集中清理。
“两级台阶”事件最终浮出水面。
义乌市政府特别咨询了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后,又和相关部门讨论协商后认定,拆除这级台阶的执法主体为义乌市行政执法局。
后经调解协商,陈某主动拆除了其中一阶台阶,事情这才告一段落。
32个疑难问题责任主体得到明确
“两级台阶虽然事小,但也可以看出相关单位在处理群众问题上的态度是有问题的。”葛国庆表示。
事实上,义乌市在对群众重复投诉、举报未解决的案例进行清理和筛选的过程中发现,类似于部门间相互推诿而导致群众反映问题未解决的事件并不在少数。
为了彻底堵死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的行为,义乌市“两创两提”办公室提出让各单位部门上报所在单位执法主体不明的相关情况。经过梳理,义乌市政府研究并最终明确了“电动车三轮车非法营运执法主体问题”等32个疑难问题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