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站在上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上的三个小伙子,年纪都在20岁-30岁间。
阿玲学历最高,是大学。阿超学历最低,只有小学,但是据公诉机关调查,他才是此案的幕后策划人。
三个人做“销售假币”的生意。其实,这只是一个骗局。昨天,据公诉机关调查,三人分别涉嫌三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44万元。
这三个人在实施行动时,各有身份。
阿超是专做“假币生意”的王老板;阿玲是通过网络等不同渠道物色猎物的中间人;另外一个叫阿德的男人则是“马仔”,专门负责送钞验货。
2009年10月27日,被害人于某走进金华的一家咖啡馆。走进咖啡馆前,于某有些紧张,因为这次赴约的对象是做假币生意的王老板。
几分钟后,中间人阿玲笑脸相迎出来。于某说,自己是通过QQ结识了自称做玉石生意的阿玲。在一段时间的网聊中,阿玲无意中提起,自己认识个老板专做假币生意。
出于好奇,于某与阿玲出来见面谈及此事。阿玲提供了几张五十元的“假钞”(其实是真的)交给他验货。“他说送我几张样本,让我回去试试。我回去用验钞机试了下,真的验不出来。”
没多久,于某提出了与这位做“假币生意”的王老板当面谈谈的要求。阿玲安排了这次见面。
入座后,于某看到一个身材矮小的年轻男人坐在自己面前。他自称姓王,常年做着倒卖假币的生意。“他说这批货版来自美国,然后在台湾印刷。在民间市场用肯定不会出现问题,如果送银行可能会被查。”
王老板说,自己正好要出一批货,随手打了个电话,让送货小弟把货先送来给于某验验。不多久,“马仔”阿德拿着四五包用塑料纸包住的五十元人民币走了进来。
王让于随便验货。他挑了一刀,打开塑料纸随意拿出几张检验,果然如上次的一样,“伪造”得逼真。(其实,这些都是真钱。)验货后,王让阿德赶快送货,又告诉于某,真的需要可以下次供货,价格按照1:5的比例销售。
11月8日,于某拿着30万现金来到了萧山一家宾馆。当场,“王老板”和阿玲都在。王打开密码箱,里面每叠50元均和上次一样,用塑料纸包住。于做了最后一次验货,拆开的纸币依旧“仿真度”极高。他不知道,其实用于验货的纸币仍然是真币,而且在放回去时已被阿玲掉包。
回去后,于某发现整箱的所谓假币都只是白纸而已,他随即报案。
2009年11月25日,阿超等人在宁波再次实施骗局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每日商报 记者 林轶洁 通讯员 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