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市民谷小姐来电:我与丈夫在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村开了家理发店,因经常停电,我们就花了1000多元买了个电瓶,放在店外备用。本月18日上午10时多,三个男的开着面包车偷走了电瓶,其中一人被我们抓住并送到派出所。可民警说因为证据不足,将小偷释放了。我店里的监控当时已拍下他们整个作案过程,难道视频不能作为证据吗?
记者核实:谷小姐和丈夫陈先生均为湖北人。在他们的理发店边上,开着一家网吧。网吧门口的一个摄像头,可以拍摄到理发店门口的动向。
陈先生向记者提供了电瓶被窃的视频。从视频中看到,当天上午10时11分,一辆白色面包车出现在理发店附近,1分钟后,车上下来一名黑衣男子,他站在理发店门口的电瓶旁,似乎在等机会。
不一会儿,黑衣男子与面包车上下来的白衬衫男子交头接耳了一番。几分钟后,黑衣男子走进陈先生的理发店。
10时26分,黑衣男子从理发店探出脑袋,朝面包车上看了看。随后,面包车上下来另一名白T恤男子。黑衣男子关上理发店的门。10时27分52秒,白衣T恤男子拿起理发店门口的电瓶(如图),并将其搬上了面包车,迅速离开。
受害人说法
谷小姐说,电瓶被偷的事,是理发店对面一位摊主告诉他们的。她丈夫立即带着几名店员追了出去,可已不见了面包车踪影。她丈夫回到店里,马上到隔壁网吧要视频,而她则向警方报案。此时,那个在店内理发的黑衣男子,不顾头发才理一半,撒腿就跑。
陈先生说,在看了几分钟视频后,他们立即去追黑衣男子,并将他抓住,扭送到瓯海公安分局梧田派出所。他还向民警提供了当时的视频。
19日上午,陈先生来到梧田派出所,民警称,黑衣男子拒不承认自己参与偷电瓶,无奈之下,警方只能在24小时后,将他释放。
事后,陈先生夫妇说,他们不仅抓住了小偷,还提供了视频,结果小偷还是给放了,这个结果他们实在无法接受。
谷小姐称,视频拍下小偷到她店里作案,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今年上半年,店里的笔记本电脑、现金和一些贵重的器材被偷走,视频拍下了小偷作案过程。当时也向警方提供了视频,可至今还没有破案。
黄屿村几位村民也表示,他们家门口都装有监控,如果视频拍下小偷作案过程,也不能对小偷怎么样的话,那装监控岂不是徒劳?
警方说法
瓯海公安分局梧田派出所当日接警的刘警官向记者说明了案件经过。刘警官说,那名黑衣男子一直不承认自己参与偷电瓶,也不承认自己认识面包车上的另外两人,他只是说自己在路上拦下这辆面包车,并付钱要求面包车司机把他送到理发店门口。刘警官表示,在看过视频后,警方认为,视频无法直接证明这名男子就是小偷。所以,最后因为证据不足,只能将他释放。
律师说法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琼表示,如今拍视频已成为一种潮流,无论是专业摄像机还是监控,或者是市民手中的手机,都能用来拍摄视频资料,而且经常有市民会在不经意间拍下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王玉琼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频是完全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视频可以作为直接证据或成为证据链当中的一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视频要成为定案的证据,就必须具备“唯一性”,即对案件的定案事实,按照该证据的逻辑所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排除其他可能性。谷小姐提供的视频确实没有直接拍到黑衣男子直接参与了偷盗,警方的做法并没有不妥。但是许多视频,可以给警方提供很好的线索,为破案提供有力的帮助。
据温州都市报 记者 金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