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海曙这对老夫妻女的姓李,66岁;男的姓付,69岁。二人结婚47年。昨天,他们第7次到法院要离婚。
前5次要离,都被劝和
付大伯和李阿姨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结的婚,生了一对子女。
付大伯说:“我们因为性格不合,老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
27年前,李阿姨第一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付大伯不同意。最终,在付大伯苦苦哀求下,李阿姨妥协了。
之后的20年里,两人又4次向法院提出离婚。其中3次由李阿姨提出,1次是付大伯提出,但总有一方不同意离,最后都没离成。“每次到最后就会想到孩子,想到亲友,心就软了下来。”
离成了一次,2个多月后复婚
第六次闹离婚在2002年5月,李阿姨提出,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经常争吵,丈夫甚至打她,要求离婚。10月底,海曙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
可2个多月后,也就是2003年1月,两人又复婚了,还签了一纸复婚协议书。
记者要求看那张复婚协议书,付大伯婉言拒绝:“当时我们主要考虑对未来儿孙的影响。”
但李阿姨有不同说法:“因为我没地方住,同时也想给他一个机会。复婚协议书上有一条,就是以后他不准再打我。”
复婚7年半后,昨天又闹离婚
复婚的7年半后,昨天,李阿姨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过去几年里,他变本加厉地打骂我,”李阿姨说,这是这次提出离婚的原因。
但付大伯说,以前复婚也是老伴提出来的,现在她提离婚是想分财产。付大伯还说,他没打过李阿姨。
目前,这桩离婚案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