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医生是跟我们说过,肚子里的恶性肿瘤切掉以后,可能会出现积液。但要是在手术的时候就插上引流管,积液不就不会在肚子里留那么长时间了?”昨天上午,杭州市医调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正忙着处理某医院的一起医疗纠纷,门口就听到了患者激动的声音。
“忙啊,送走一拨又来一拨。”自今年6月1日,杭州针对医疗纠纷设立民间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会)以来,包括负责人钱红旗在内的5名专职工作人员就没闲过,仅昨天上午,就接待了4起医疗纠纷的访客,中间还接了4个咨询电话。
为患者索要到190多万赔偿金
富阳人方伟(化名)今年30岁,如果一切顺利,他们的宝宝现在应该满百日了。然而,不幸的是,宝宝出生几个小时后,就匆匆告别了这个世界。
调解这起纠纷的沈瑞润说:“今年5月,方伟陪妻子到某省级医院生产,可宝宝出生后才几个小时,医生便告知宝宝可能有某些先天性疾病,已抢救无效死亡。”
听到这个噩耗的方伟顿时失去了理智,认为这是医院的过失,要求赔偿人民币17万。
“他是6月份向我们提出申请的,之前也跟医院交涉过多次,但双方都没谈妥。”老沈说,最终,医调会调看了有关诊疗记录,认为医院在医疗上并无过失。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医院愿赔偿患方7500元。
方伟最终接受调解。
调解成功一起医疗纠纷非常不容易。“先是要分别找医患双方谈,然后又要把双方凑在一起谈,谈到一定程度还得让他们回去消化下,接着再约时间继续谈。我们这5个老娘舅当得折腾啊。”虽然累,不过看到调解成功,钱红旗很欣慰。
截至昨天,医调会共接来电329个,来访746人;共受理58起医疗纠纷,其中42起已调解成功。截至7月底,为患者成功索要到190多万赔偿金。
医患沟通多一点,纠纷少很多
对于江西人阿芬来说,生孩子是她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然而,在某省级医院的一个手术,让她彻底失去了生育能力。于是,夫妻俩把医疗纠纷申请交到了医调会。
沈瑞润说:“阿芬今年31岁,因为得了不孕不育症,才与前夫离婚。再婚后,她到处治疗,想帮现在的丈夫生个孩子。”
几个月前,她抱着一线希望到某省级医院通了输卵管。可万万想不到的是,不久后双侧输卵管发起炎症,为了保险起见,医生建议将输卵管切除。
“阿芬现在的丈夫没什么文化,连字也不怎么会写,他以为切除输卵管不影响生孩子,就签字同意了。手术很快做好。”老沈说。
直到他们回家听朋友说,输卵管切掉后永远生不了孩子时,两人这才恍然大悟。在医调会调解时,阿芬夫妻俩还哭诉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从程序上看来,医生在手术前已征得患者家属同意,没什么问题。但要是把手术的风险和后果都讲清楚了,病人和家属也就不会去闹。”老沈说,在他们近期所处理的医疗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出在医患双方沟通不够上。
在老沈看来,当病人面对医生时,医生永远是他的希望,他希望医生可以详细告知他的病情,告诉他日常生活中该注意什么,甚至发病原因及发展趋势。但对医生来说,每天面对大量的病人,不停地重复解释病情,心烦、疏忽在所难免。
“大家都退一步,病人对医生多点信任,医生对病人多点耐心多点解释,其实很多纠纷就不会发生。”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可向医调会申请调解
“在来电来访中,我们接到不少去年甚至更早的医疗纠纷,但都没办法受理。”钱红旗说,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只能受理今年3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纠纷。
另外,如果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医院与患方可直接协商解决;索赔在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双方可向医调会申请调解或者寻求其他处理方式;索赔超过10万元的,必须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调会调解不成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