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昨天下午5点30分,李钊来结束手头的工作,收拾一下后,走出了永康市交警大队的办公楼。今年已经64岁的李钊来是一名调解员,他所在的机构叫“永康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今年6月份成立。
群众发生交通事故后,遇到赔偿纠纷争执不下时,可以申请该委员会进行调解。
这是金华地区首个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试验点,试运行两个多月来,调解委员会已经调解各类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达1000多起,日平均调解17起,调解成功率达70%-80%。
这些调解员从哪来
据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永康市交警大队以及各路面中队设7个调解点,共10个调解室,并配有专职调解员12名。
这12名调解员,他们从哪来?
“前期筹备时,由市司法局和交警部门共同组成一个领导小组,负责委员会的建立。”调解委员会主任李跃进介绍道,他们还联合了市保险协会,共同成立了这个机构,调解员都是从社会上选拔而来,熟悉一定法律常识,有丰富调解经验。
“后面的日常运作,也由我们两个部门进行指导、考核、监督。”李跃进说。
“虽然只有12个工作人员,还是一个民间机构,却干了许多部门的活。”永康市交警大队大队长胡江左说。
胡江左简单地举了个例子,“比方说,许多人直到来接受调解,依然对事故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规浑然不知,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同时,适时灌输给对方一些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会比我们三番五次申令还要有效。”
认定结果可以得到法院承认
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当事群众,只要打个电话,就可以申请调解,尤其是边远乡镇的群众,可以直接到就近的中队申请调解,既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又节省了诉讼费用。
调解员们是怎样介入到每一起事故纠纷中去的呢?
李跃进解释了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流程:“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交警处警,在责任认定后,若出现了人身伤亡,无法快速解决此案,交警就会移交到调解委员会,由调解员负责调解。”
李跃进告诉记者,因为调解员都是经过了专业考试和培训,并且拥有由司法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才可以上岗的,能够保证调解的专业水平和公平公正的态度。
“由他们调解后的认定结果,都可以得到法院和保险公司的承认。”李跃进表示,这样可以最快让调解结果生效,受害人可以最快拿到赔偿费用。
在调解结束后,李跃进和调解员们还会主动进行回访,并制作回访录,入卷归档。
给交警们大大减了负
近年来,永康机动车保有量一直在迅猛增长,而另一方面,道路交通事故也始终处于高发态势。
今年1到8月,永康市内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数已经达到19849起,平均每天发生80余起,其中需要通过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的事故每天达40余起。
“事故数量不减,我们交警的人数却只有那么多,大量的调解工作拉扯下我们警员的许多精力。”胡江左说,这样一来,警力就显得捉襟见肘,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大量交通事故案件因此得不到及时调解。
调解委员会成立试运行后,很大程度上化解了这一矛盾。“它脱离了交警行政职能,直接由第三方进行事故调解”,对警力是最大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