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8月26日讯(通讯员 王灵芝 杨海静)近日,台州椒江区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财产抵押登记工作服务企业融资的通知》,将支持存量资产流动、服务企业融资抬上了政府层面。
在建工程可以抵押,生产原材料也能抵押,企业股权能也转化为真金白银,在区政府出台的这一法规里明确规定,允许企业九项财产办理抵押登记:一是企业从各类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具有合法金融经营资质的机构获得融资的不动产、动产;二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厂房等建筑物;三是商服用地及建筑物一并设立抵押权;四是住宅用地及商品房一并抵押;五是个人独资企业,以建设用地及厂房等建筑物一并抵押;六是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以在建工程;七是房地产余值抵押;八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立浮动抵押;九是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
“有了政府的‘护航’,企业融资将更有保障”。椒江工商分局市场科郑科长介绍说,从1998年开始,台州市政府就确定由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房地产抵押登记,根据这项职能,分局不断改善服务,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拓宽抵押融资渠道。
据悉,截至到8月初,台州椒江工商部门已办理企业财产抵押物登记152件,抵押物价值45.8亿元,帮助企业融资37.7亿,其中,办理企业股权出质登记7件,出质股权价值总额4280.6万元,融资金额3200万元,单笔出质数额500万元以上的就有3家,无发生一起重复、无效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