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8月31日,全市节能限电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对前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重点部署了下阶段限电措施落实工作,并明确提出建立用电量日报制度、每月限电指标执行末位县(市、区)通报批评制度等。
限电工作不能轻视
从8月1日至8月29日,全市网供电量达18.3亿千瓦时,占全月用电指标的110.87%,全市9个县(市、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中,有7个县(市、区)网供电量达到用电量指标110%以上,2个县(市、区)达用电量指标120%以上。
自7月29日以来,全市暂缓315千伏安及以上接电用户38户,预计减少电量390余万千瓦时。通过对第一、第二批高能耗企业中的20个企业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共减压电量2243.3万千瓦时。
自8月10日全市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以来,各县(市、区)对全社会用电限额指标作了分解,制定了相应控电方案。但个别地方、个别领导干部对限电工作不理解,部分高能耗企业拉点措施未落实到位,督查工作跟不上,计划用电量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会议指出:限电是当前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措施,是推动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有效举措,节能不是限制生产、影响生产,而是要提升经济发展方式。限电不是搞“一刀切”,资源消耗低、产出大、效益高的企业不但不限电,还要开足马力生产。
系列新措施将“上马”
针对节能限电工作落实问题,我市将采取一些列新措施。建立用电量日报制度,各县(市、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根据全年可用电量排出年内每月用电计划,由台州电业局对实际用电量进行汇总,每日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建立通报制度,市政府每10天召开一次全市节能限电工作视频通报会,对每月限电指标执行情况排在末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完善限电工作责任制,台州电业局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县(市、区)供电局落实首要责任部门的责任。
副市长虞选凌在会上指出:“节能限电工作既要有刚性措施,又要加强服务。”接下来,我市将组建10个督查组,分别对应9个县(市、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加强节能工作督查、指导和服务。
据台州日报 鞠贵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