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8月18日,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陈阿强从广东省佛山市带回衢州。随着这名“庄家”的归案,市公安局宣布,“4·13”网络赌博案告破。
这是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网络赌博案,初步统计仅一个涉案账户的转入资金就达2.87亿元。
这是一起“连根拔起”的网络赌博案,从“庄家”到“代理人”到参赌人员,上线、中线、下线警方全线掌握,涉案人员全数归案。
3个月围捕庄家
今年4月初,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接到举报,居住在市区乐业景观小区的温州人陈晓静自2月底以来,利用互联网进行“六合彩”赌博。仅一个账户,短短3个月,进出金额就多达3000多万元。
衢州市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初步掌握了包括两名“庄家”和3个“代理人”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
5月18日,市公安局实施“和谐13”专项行动,利用3天时间在衢州、温州和广东三地同时对“4·13”网络赌博案涉案人员进行抓捕。3天后,庄家唐阿华及代理人陈晓静、林小贤、杨阿益4人分别归案。
据庄家唐阿华交代,她按照丈夫陈阿强的授意,负责查账,并登陆QQ群向参赌人员告知输赢情况。也就是说最大的庄家是陈阿强,而陈阿强却外逃了。
“他很狡猾,也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办案民警告诉说,陈阿强常年拎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四处落脚,每隔几天就更换手机号,往往是警方追踪而至,他已提前一步离开。而妻子的失踪好像也没对他产生什么影响,两天后,警方发现,陈阿强的网络赌博仍在继续。
直到8月初,衢州警方在广东佛山警方的协助下发现了陈阿强的踪迹。办案民警在那里蹲守了半个多月,终于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确切位置。8月18日傍晚6时许,警方实施抓捕行动,就在便衣民警冲上楼时,一名男子正从楼上下来,两人擦肩而过。此人正准备下楼外出,一见到民警后撒腿就跑。蹲守在外的民警应声而动,一齐将人抓获。被抓获的男子正是陈阿强。
仅一个账户投注额就达2.87亿元
今年39岁的陈阿强,曾因买“六合彩”被行政处罚。2009年6月起,他通过互联网站个人坐庄,又利用QQ群召集全国各地的人,采用先汇钱后投注的办法进行赌博。赌博的方式是按照香港“六合彩”开奖的号码,然后按照接受到投注的情况设定的赔率进行赔付或盈利。
陈阿强开设的赌博网站和香港“六合彩”一样,每周二、周四和周六开奖。参赌人员只要在每期开奖日的20时之前,通过QQ联系,告知投注金额及汇款账户(由陈阿强提供)即可。开奖后,中奖者又通过QQ告知中奖情况。陈阿强或唐阿华核查无误后,便将钱打入对方账户。
而在陈阿强和唐阿华之下,还有二三十个代理人,陈阿强称他们为“会员”。犯罪嫌疑人陈晓静即为陈阿强的会员。一般情况下,陈阿强只给这些会员提供投注账户进行统一投注。而这些代理人也有权限再发展他们的下线,即会员。这些会员又会在代理人提供的账户内进行投注。
陈晓静自2009年11月起参与陈阿强开设的赌博网站赌博,到被抓获时也已累计发展会员30余人。
就像非法传销一样,每个代理人又可发展多个会员,自上而下呈金字塔状。虽然规定每期投注的金额必须在10元和10万元之间,但因网络赌博的可操作性,参赌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光这一个账户的记录,就把打印机用坏了好几次。”办案民警拿出一叠银行进出账记录单,拉开来,竟长达几十米。统计后的数据显示,该账户转入资金已达2.87亿元。
“抽水”赢取暴利
据陈阿强和唐阿华交代,该赌博网站由陈阿强坐庄,所有钱打入陈阿强提供的账户后,除去赔付给“中奖者”的部分,剩下的钱就归他们所有。而代理人的盈利即是从中“抽水”所得。
陈阿强与代理人约定,双方分别按照投注金额总数的20%进行“抽水”。也就是说,如果一期的投注总额为20万元,则一次可提成4万元,由陈阿强和各代理人瓜分。无论参赌人员的输赢如何,作为庄家的陈阿强都会得到高额的利润。
据警方介绍,本案中,庄家陈阿强和唐阿华系广东人,3名代理人陈晓静、林小贤、杨阿益分别来自温州、台州和江西玉山。他们在成为陈阿强的代理人后先后到衢州买房定居,专门用于网络赌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文中涉案人员系化名)
(据衢州日报 巫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