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江干区法院的朱学军法官说,最近有个案子,让他感触很深。这是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为了一套母亲留下的房子,亲兄弟对簿公堂。
孙氏兄弟,哥哥63岁,弟弟53岁,在杭州各自有房产,2001年他们的老母亲去世,留下一套位于观音塘的约三十平方米的房子。
9年后,弟弟把哥哥告上法庭。
弟弟说,母亲去世后,这套房子一直是哥哥在使用,这是母亲的遗产,他要求共同继承。
“我失业,老婆没固定收入,经济条件很差的。”弟弟指出,哥哥是做跨国生意的,经济条件很好,用不着和自己争这套房子。
哥哥不干了,说母亲的遗产中还有店面和其他房产,都被弟弟拿去了,自己要这套房子并不过分。
“有没有证据?”朱法官问。
哥哥摇头,没有。
“你们平时往来多吗?”法官问。
哥哥和弟弟同时摇头,不多。
“母亲还在的时候,多长时间去看看老人家?”
兄弟俩对望一眼,小声说:“偶尔。”
哥哥想了想,又补充:“父母都有劳保的,不用我们管。”
朱法官语重心长:“不是钱的问题,陪父母看看电视,吃顿饭,老人家会很高兴的。”两人听了,长久沉默,一声不吭。
兄弟俩都拒绝调解,朱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这个案子这两天准备判了。”朱法官说,案情很简单,让自己印象深刻的是兄弟俩的态度:“开庭时,两人都很平静,说话语气平缓,不生气也不亲热,好像面对的是陌生人。”
朱法官感慨:“其实那天,我想说的是,亲情比钱更重要……”
据都市快报 严静 辛成